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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2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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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44        证券简称:山水比德        公告编号:2021-001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19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虎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没有董事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或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58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10.00万股,并于2021年8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3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4,040.00万元,公司股本由3,030.00万股变更为4,040.00万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拟同步将《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更名为《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对相关内容进行必要的修改。本次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根据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股东大会已同意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对《公司章程(草案)》相应条款进行调整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授权有效期为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24个月内。鉴于公司股东大会已对董事会进行授权,因此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额、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80.9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及使用募集资金823.33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事项出具了相关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6,5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拟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现行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全面修订。该《募集资金管理办法》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施行,现行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现行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施行,现行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同时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现行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施行,现行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1年9 月10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4.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5.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6.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300844        证券简称:山水比德        公告编号:2021-002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股份总额、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鉴于董事会已提请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对《公司章程(草案)》相应条款进行调整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因此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额、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58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10.00万股,并于2021年8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3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4,040.00万元,公司股本由3,030.00万股变更为4,040.00万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将《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更名为《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对相关内容进行修改,修订条款如下:

  ■

  三、其他事项说明

  根据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股东大会已同意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对《公司章程(草案)》相应条款进行调整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授权有效期为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24个月内。鉴于公司股东大会已对董事会进行授权,因此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额、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四、备查文件

  1.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300844        证券简称:山水比德        公告编号:2021-003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58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01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80.23元/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1,032.3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1,901.21万(不含税)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131.09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8月9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820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后,募集资金将按照轻重缓急顺序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注: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131.09万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18,171.89 万元,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后续视情况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或其他项目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决议

  2021 年8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人民币7,0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二)公司监事会决议

  2021 年8月25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

  五、备查文件

  1.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300844        证券简称:山水比德        公告编号:2021-004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80.9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及使用募集资金823.33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58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01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80.23元/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1,032.3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1,901.21万(不含增值税)元,募集资金净额为69,131.09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8月9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820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注: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131.09万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18,171.89万元,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后续视情况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或其他项目投入。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发行费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1年8月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080.93万元,公司拟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1,080.9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1,901.21万元(不含增值税),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823.33万元(不含增值税),具体情况如下:

  ■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的相关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此事项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846号),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1年8月9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实际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会计师对该事项也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山水比德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5.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300844        证券简称:山水比德        公告编号:2021-005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6,5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58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10股,每股发行价格80.23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1,032.3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1,901.21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9,131.09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8月9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820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后,募集资金将按照轻重缓急顺序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注: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131.09万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18,171.89 万元,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后续视情况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或其他项目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6,5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金管理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必须满足投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并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要求,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大额存单或银行理财产品等)。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该授权自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募集资金本金安全及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程序履行情况

  2021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6,5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8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自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56,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2021年8月25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6,5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6,5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6,5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6,5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300844        证券简称:山水比德        公告编号:2021-006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19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梅卫平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没有监事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或缺席会议。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6,5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3.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4.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5.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300844        证券简称:山水比德        公告编号:2021-007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58号)同意注册,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1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80.23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1,032.3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1,901.21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9,131.09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8月9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82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创业板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下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并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城支行、广州银行淘金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江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龙口支行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截至2021年8月12日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

  三、《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下称“甲方”)与四家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城支行、广州银行淘金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江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龙口支行)(以下称“乙方”)、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该专户仅用于甲方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甲方募集资金以存单方式存放的,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者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财务顾问,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主办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朱仙掌、曹倩华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主办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20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间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主办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主办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10.本协议一式7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300844        证券简称:山水比德        公告编号:2021-008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1年9月10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10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上午 9:15 至 2021年9月10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9月3日(星期五)。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66号环汇商业广场南塔四楼会议室

  (八)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1 年9月3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以上议案1-2已经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议案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及相关文件。

  (三)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1年9月9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 至17:00;

  (二)登记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66号环汇商业广场南塔四楼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居民身份证》 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3)及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 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的《股东证券账户卡》、 《居民身份证》、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和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信函或邮件请在2021年9月9日17:00 前送达或发送至证券事务部

  来信请寄: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66号环汇商业广场南塔四楼证券事务部,邮编: 510330。

  邮箱地址:spi@gz-spi.com。

  (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人:周乔

  会议联系电话:020-37039775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66号环汇商业广场南塔四楼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510330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股东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三、备查文件

  1.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50844

  投票简称:山水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1年9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 至9:25,9:30至 11:30, 下午13:00 至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9月10日上午 9:15 至 2021 年 9月10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备注:没有事项请填写“无”

  附件3: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证件号码: _____________)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21年9月10日(星期五)召开的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大会”)。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大会结束。

  一、委托权限

  受托人在会议现场作出投票选择的权限为:

  1.  受托人独立投票

  2.  委托人指示投票(如选择该选项的,委托人应当对于每一项议案的投票决定作出明确指示)

  ■

  反对或弃权理由:

  二、委托人和受托人信息

  ■

  注:本授权委托书下载打印、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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