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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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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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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上述4只基金将对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精度进行调整,由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修改为保留至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4、为确保上述4只基金分别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调整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精度符合法律、法规和各自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各自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见附件。

  本次4只基金分别增设C类基金份额、调整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精度,并据此对各自基金合同作出的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也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已相应修改4只基金的托管协议,并将在各自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各自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中作相应调整。

  投资者可访问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iticprufunds.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咨询相关情况。

  本公告仅对前述涉及4只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调整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精度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前述涉及4只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4只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法律文件。

  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上述基金表现的保证。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人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基金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5日

  附件:

  1、《中信保诚中证5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2、《中信保诚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3、《中信保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4、《中信保诚中证TMT产业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附件:《中信保诚中证5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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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中信保诚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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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中信保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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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中信保诚中证TMT产业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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