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银国证新能源车电池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为促进兴银国证新能源车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电池龙头ETF,基金代码:159767,以下简称“兴银国证电池龙头ETF”)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1年8月23日起,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选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兴银国证电池龙头ETF的流动性服务商。
特此公告。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8月23日
兴银国证新能源车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提示性公告
兴银国证新能源车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1年8月23日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基金场内扩位简称:电池龙头ETF,代码:159767。经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本基金2021年8月20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69元,上市首日以该基金份额净值1.007元(四舍五入至0.001元)为开盘参考价,并以此为基准设置涨跌幅限制,幅度为10%。
截至2021年8月20日,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94.14%,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