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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23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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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2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证券简称:卓翼科技,证券代码:002369)连续两个交易日(2021年8月19日、2021年8月20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 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正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控制权变更事项:

  2021年3月29日,夏传武先生与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智城”)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根据《表决权委托协议》的相关约定,夏传武先生拟将持有的93,000,000股公司股份之表决权不可撤销地、长期排他性地委托给深智城。2021年4月15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表决权委托协议》正式生效,生效后深智城能够控制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深智城。

  同时,公司拟非公开发行99,273,607股股票,深智城拟以人民币409,999,996.91元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相关文件已报送至中国证监会,并对证监会相关反馈意见进行了回复及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深智城将持有公司99,273,607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14.68%,累加夏传武先生表决权委托股份,深智城合计将拥有公司192,273,607股股票的表决权,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8.44%。本次权益变动能否取得有权部门的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有权部门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核准并实施完成,深智城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5、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公司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1 年7月14日披露了《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 2021-088),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预计2021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0-300万元,较上年同期实现扭亏为盈,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3.61万元。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 务所预审计,不存在业绩泄露情形,具体财务数据将于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披露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3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并于2021年7月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1749),于2021年7月2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于2021年8月17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因其为其他公司提供的法律服务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目前尚未最终结案。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211749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中止审查。

  公司与中介机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以及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完成恢复审核所需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尽快提交恢复审核申请,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与上述中介机构被立案调查事项无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中止审查,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宜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且需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通过,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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