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广东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80%股权;东莞市九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20%股权。
4、被担保人名称:广东九丰燃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九丰科技
(1)成立日期:2009年12月18日
(2)注册资本:10,000万元
(3)注册地址:东莞市沙田镇虎门港区立沙岛作业区立沙大道
(4)法定代表人:邓志辉
(5)经营范围:工业燃烧低碳节能技术改造、整体技术输出、设备提供、工程服务与技术咨询;工业炉窑设计;制造、销售工业燃烧设备;批发:危险化学品(不设储存,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广东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90%股权;广东盈安贸易有限公司持有10%股权。
5、被担保人名称:新加坡碳氢能源有限公司,简称:新加坡碳氢
(1)成立日期:2011年1月17日
(2)注册资本:1,428.9787万新加坡币
(3)注册地址:新加坡淡马锡林荫道7号新达城广场一栋019-01B室
(4)主要经营业务:国际贸易主要平台,基于新加坡贸易优势从事境外采购及转口贸易业务
(5)股权结构:广东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6、被担保人名称:广州九丰燃气有限公司,简称:广九燃气
(1)成立日期:1997年3月14日
(2)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9号2117室2118室2119室(仅限办公)
(4)法定代表人:李诚
(5)经营范围:化工产品批发(含危险化学品;不含成品油、易制毒化学品);燃气储存(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燃气经营(面向终端用户);商品信息咨询服务;技术进出口;代办燃气钢瓶检测服务;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机械设备租赁
(6)股权结构:广东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7、被担保人名称:新加坡碳氢船运有限公司,简称:新加坡船运
(1)成立日期:2020年10月16日
(2)注册资本:1,010万美元
(3)注册地址:新加坡淡马锡林荫道7号新达城广场一栋019-01B室
(4)经营范围:境外船舶投资与租赁平台
(5)股权结构:新加坡碳氢能源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8、被担保人名称:新加坡航运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新加坡航运
(1)成立日期:2019年7月26日
(2)注册资本:1,010万美元
(3)注册地址:新加坡淡马锡林荫道7号新达城广场一栋019-01B室
(4)经营范围:出租船只、驳船和载有船员(货物)的船只;在没有操作员的情况下租用水运设备(例如,没有操作员的商业船和轮船)
(5)股权结构:广东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9、被担保人名称:和谐船运有限公司,简称:和谐船运
(1)英文全称:HARMONIZATIONSHIPPINGPTE.LTD.
(2)成立日期:2021年5月7日
(3)注册资本:2,405万美元
(4)注册地址:新加坡淡马锡林荫道7号新达城广场一栋?019-01B室(7 TEMASEK) BOULEVARD#19-01BSUNTECTOWERONESINGAPORE(038987))
(5)经营范围:经营、租赁能源行业运输船等水运设备
(6)股本结构:公司通过新加坡木兰精神航运有限公司持股100%,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0、被担保人名称:前进者船运有限公司,简称:前进者船运
(1)英文名称:ADVANCERSHIPPINGPTE.LTD.
(2)成立日期:2021年5月7日
(3)注册资本:5万美元
(4)注册地址:新加坡淡马锡林荫道7号新达城广场一栋019-01B室(7TEMASEK)BOULEVARD#19-01BSUNTECTOWERONESINGAPORE(038987))
(5)经营范围:经营、租赁能源行业运输船等水运设备
(6)股本结构:公司通过新加坡木兰精神航运有限公司持股100%,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1、被担保人名称:幸运领袖船运有限公司,简称:幸运领袖船运
(1)英文全称:LUCKY LEADER SHIPPING PTE LTD
(2)成立日期:2021年5月7日
(3)注册资本:5万美元
(4)注册地址:新加坡淡马锡林荫道7号新达城广场一栋019-01B室(7TEMASEK)BOULEVARD#19-01BSUNTECTOWERONESINGAPORE(038987))
(5)经营范围:经营、租赁能源行业运输船等水运设备
(6)股权结构:公司通过新加坡木兰精神航运有限公司持股100%,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1)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幸运领袖船运、和谐船运与前进者船运于2021年5月7日成立,2020年无财务数据。
(2)2021年1-6月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协议,具体内容以相关主体与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为增强授信、担保能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按照金融机构的要求,免费为公司子公司在上述额度内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具体担保内容以其与金融机构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额度调整及延期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对外担保额度是基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可有效支持子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公司对外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风险可控。
六、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本次对对外担保额度的调整及延期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资料,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本次提请授权的担保主体为公司子公司,其财务状况稳定,资信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该对外担保额度的调整及延期事项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将该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审核,认为公司对对外担保额度的调整及延期暨关联交易是结合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实际需要所做出的,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范围内的主体,风险可控,不会出现损害中小股东和本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预计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规定。同意将本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本次提请公司审议授权的对外担保的相关主体为公司子公司,其主体资格、资信状况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所涉及的对外担保额度的调整及延期事项有利于提高相关子公司的融资能力,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本次对外担保额度的调整及延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有损害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发生。
本次对外担保额度的调整及延期暨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董事会的批准。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8月20日,公司累计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708,822.89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82.05%。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1-027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预计2021年下半年至2022年上半年公司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开展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是根据的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预计,交易价格将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均属日常经营所需,将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交易价格合理、公允;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此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项。
4、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开展正常经营活动,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审议,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二)前次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1年原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及上半年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三)本次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公司拟追加调整关联交易额度,有效期限调整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止。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关联方:中油九丰天然气有限公司
注册地: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沙大道27号
法定代表人:殷荣
注册资本:10,204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燃气经营(瓶装燃气、管道燃气、汽车加气,不涉及燃气储存、运输且不为终端用户供气的贸易行为除外);天然气项目投资(含天然气汽车加气站投资);天然气高压管道及城市燃气管道项目投资;电力供应;销售:日用杂货、蒸汽、热水、冷气;房屋租赁;有关氢能的技术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服务;批发(不设储存):危险化学品(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许可范围经营);一般化工产品销售(危险化学品除外);一般化工产品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危险化学品);仓储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1年6月30日,中油九丰天然气有限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有49%股权,控股股东为海南中油深南石油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公司董事吉艳女士担任中油九丰董事长、董事杨影霞女士担任中油九丰监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二)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中油九丰天然气有限公司系依法注册成立,合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的关联交易将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其定价参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并根据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交易协议。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需要,能充分利用关联企业的已有资源和优势,提高经营效率,扩大业务规模,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本次关联交易将参照交易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结算,定价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独立性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1-028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增加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后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总额度为19.5亿元(含本数),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
●现金管理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该等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议案》,同意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后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总额度为19.5亿元(含本数),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3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296.9866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57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868,268,267.6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77,362,996.19元,上述款项已于2021年5月19日全部到账。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440C00026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
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
单位:万元
■
注: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购建2艘LNG运输船项目实施主体原定为九丰集团,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后,实施主体变更为九丰集团、和谐船运。
由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资金投入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等目的,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
(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募集资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
(四)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投资额度: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公司计划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后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总额度为19.5亿元(含本数)。在上述有效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选择合格专业商业银行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具体现金管理活动由公司资金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现金管理投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一)现金管理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遵循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资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员将及时跟踪分析理财产品投向、产品净值变动情况等,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及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通过上述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投入进度的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本次事项所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本次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8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1年8月20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是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在授权范围内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调整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规与公司内控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在授权范围内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事项,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九丰能源调整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九丰能源调整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且公司已承诺在合理规划资金使用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投资的前提下,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短期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主营业务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保荐机构对九丰能源本次调整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1-029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以及提高决策效率等需要,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外,本章程其他内容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1-030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购建2艘LNG运输船
●新项目名称及投资总金额:购建1艘LPG运输船,总投资金额7,888.00万美元。该项目正在建设中,目前已投入金额788.8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5,114.74万元,汇率以8月10日人民银行汇率中间价计算)。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公司拟终止“购建2艘LNG运输船”项目中由广东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丰集团”)负责购建的1艘LNG运输船(计划投资金额106,368.15万元人民币)部分,变更募集资金46,032.63万元人民币投入“购建1艘LPG运输船”项目,实施主体为前进者船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进者船运”),不足部分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变更后剩余60,335.52万元募集资金暂不决定确定具体投向。
●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及付款周期,以募集资金分期逐级向前进者船运增资或借款的方式实施。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2024年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3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296.9866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57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868,268,267.6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77,362,996.19元,上述款项已于2021年5月19日全部到账。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440C00026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购建2艘LNG运输船”项目实施主体原定为九丰集团,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后,“购建2艘LNG运输船”项目变更为九丰集团与境外全资子公司和谐船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谐船运”)共同实施。截至2021年8年20日,“购建2艘LNG运输船”项目中,由和谐船运负责购建的其中1艘LNG运输船,现正按计划建设推进,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5,470.92万元人民币,另1艘由九丰集团负责购建,目前尚未启动。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实施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项目的议案》,“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项目已实施完成,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5,000.00万元。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购建2艘LNG运输船”,原计划由全资子公司九丰集团与和谐船运共同实施,即各负责购建1艘LNG运输船。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应公司战略规划发展需要,公司拟终止由九丰集团负责购建的1艘LNG运输船(计划投资金额106,368.15万元),变更募集资金46,032.63万元投入“购建1艘LPG运输船”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前进者船运,购建LPG运输船不足部分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本次变更的LPG运输船项目为正在建设项目,前进者船运已于2021年6月与中国船舶工业贸易有限公司、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1艘LPG运输船建造合同,合同总价7,888.00万美元(具体详见《关于签订购建 LPG 运输船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截止目前,公司就“购建1艘LPG运输船项目”已累计以自有资金支付788.80万美元。
剩余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60,335.52万元(不含账户利息)暂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继续以主营业务为核心,积极谨慎选择合适的投资项目,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公司本次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审议情况
2021年8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购建2艘LNG运输船”项目实施主体原定为九丰集团,建设内容为2艘公司码头适航的中型LNG运输船,拟投入总金额为212,736.30万元,项目建设周期预计为3年。项目完全达产后,按照预测市场平均租船费用测算,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0.66%,投资回收期为12.27年。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后,实施主体变更为九丰集团、和谐船运。截至2021年8年20日,“购建2艘LNG运输船”项目其中1艘LNG运输船由和谐船运负责购建,现正按计划建设推进中,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5,470.92万元人民币,另1艘由九丰集团负责购建,目前尚未启动。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购建2艘LNG运输船”项目的制定主要系LNG 运输船为行业的核心资产,购建自有 LNG 运输船有利于公司掌握行业稀缺资源,提高对 LNG 运输环节的自主性与控制力,加强从境外供应商采购的综合实力,有利于抓住天然气行业发展的黄金机遇,促进公司业务进一步发展。公司为加快构建自有运力,于2020-2021年在LNG运输船市场价格的低位,购买了3艘LNG运输船“GLOBAL ENERGY”、“LNG Pioneer”与“Abadi”。此外,公司还与LNG运输船租赁商保持了长期友好合作,对于自有运力无法满足的业务需求,公司可以通过租赁LNG运输船灵活满足公司LNG业务运输需要。同时,鉴于LPG产品亦为公司重要的主营产品之一,自建LPG运输船满足境外采购需求,符合公司主业发展需求及战略规划。因此,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LPG业务与LNG业务实现进一步发展,公司将原“购建2艘LNG运输船”募投项目调整为购建1艘LNG运输船、购建1艘LPG运输船。
三、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购建1艘LPG运输船
建设主体:中国船舶工业贸易有限公司、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实施主体:前进者船运有限公司,为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
建设周期:计划建设周期2.5年
项目建设内容:1艘93,000立方米LPG运输船,载重为57,750公吨
项目总投资:7,888.00万美元
项目资金来源: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后,拟使用募集资金46,032.63万元投入该项目,其余部分将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
(二)实施主体概述
公司名称:前进者船运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ADVANCER SHIPPING PTE. LTD.
国家/地区:新加坡
机构识别号码:202116395C
成立日期:2021年5月7日
注册资本:5万美元
企业性质: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加坡淡马锡林荫道7号新达城广场一栋019-01B室(7 TEMASEK BOULEVARD #19-01B SUNTEC TOWER ONE SINGAPORE (038987))
经营范围:经营、租赁能源行业运输船等水运设备
股本结构:公司通过新加坡木兰精神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木兰航运”)持股100%,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6月30日,前进者船运有限公司总资产5,111.36万元,总负债5,079.03万元,所有者权益32.33万元,2021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24万元。
(三)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近年来,随着国内烷烃深加工产能的增加,国内对进口丙丁烷的依赖度日渐提升,并将长时间维持较高水平,丙丁烷进口量也将持续增加,促进LPG进口量持续增加。公司通过购建1艘LPG运输船,有利于抓住LPG行业的发展机遇,促进业务实现进一步发展。
此外,公司计划购建的1艘LPG运输船具有较为先进的动力系统,且货物仓容为93,000立方米,相比于传统的LPG运输船能实现更高的运输效率。同时,公司通过购建自有LPG运输船,有利于降低对租赁船舶的依赖,能够保证公司实现LPG的稳定供应,避免因无法履约带来的损失,也能够避免 LPG 运输船租赁价格波动对公司业务经营稳定性造成的不利影响。因此,公司购建1艘LPG运输船,能够有效提升LPG运输的经济性,也符合公司的长远战略规划,具有较强的必要性。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公司已成为 LPG 国际贸易领域具有良好声誉的重要参与者,积累了较强的竞争优势。在上游采购环节,公司与众多LPG国际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确保了国际优质气源的稳定供应;在中游运输环节,公司通过多年管理所租赁的LPG运输船,积累了丰富的船舶管理经验;在下游销售环节,公司积累了广泛优质的客户群体,建立了多层次的销售网络。因此,公司不断扩张的LPG业务规模与竞争优势,以及形成的全产业链经营的丰富经验,能够支持自有LPG运输船的运营。
此外,公司现拥有5万吨级的综合码头与14.4万立方米LPG储罐,已建立起完善高效的码头运转系统,能够实现LPG船舶进出港及接卸货等多流程的有效安全运转。公司所拥有的优良国际能源接收码头与储备库资源,能够充分支持新购建的LPG运输船高效运转,促进本项目的经济效益得到充分实现。
(四)项目效益分析
本项目建设周期预计为2.5年。本项目完全达产后,按照预测市场平均租船费用测算,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0.5%,投资回收期为11.5年(含在建期)。
公司新建的1艘LPG运输船,相比租赁的LPG运输船,拥有更大的舱容、更强劲的动力系统和更低的燃料消耗,将实现更大的装货量及更快的运输速度。根据测算,在假设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新购建LPG运输船具有更低的单位运输成本,可有效提升LPG业务的运输效率,优化成本结构,促进盈利能力提升。
四、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1、市场前景
LPG是公司的主营业务产品之一,公司通过购建1艘LPG运输船,能够形成公司自有运力,并依托“一带一路”政策,有利于公司加强与国际LPG供应商间的合作,构建长期友好的战略合作关系,确保LPG的进口来源安全稳定。公司自有LPG运输船的使用也将更加具有灵活性,能够提升LPG进口来源的多样性。
此外,随着我国枢纽港口建设不断加强,我国港口对大型LPG运输船的承载能力持续提升,有利于提升LPG的运输效率,从而进一步促进了LPG贸易发展,为本项目的实施创造了良好的市场前景。
2、风险提示与对策
“购建1艘LPG运输船”项目主要风险包括原材料价格风险、市场风险、工程技术风险、投融资风险、建造风险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完工后,公司将时刻关注相关的风险因素,通过提前锁定原材料价格,持续跟踪LPG运输船建造进展,完善LPG贸易方案规划与市场开拓,以防范上述风险。
五、项目审批情况
“购建1艘LPG运输船”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前进者船运,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以募集资金分期向前进者船运逐级增资或借款方式实施,涉及境外项目投资备案及审批程序,尚需取得正式备案及批准文件,以及境外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增资变更登记等手续,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经核查,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基于行业基本情况以及公司经营发展规划进行的必要调整,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论证,并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核查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综合考虑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及公司发展战略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实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并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本次变更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变更事项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情况做出的,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本次变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保荐机构对九丰能源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七、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1-031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9月10日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林和中路6号广州海航威斯汀酒店5楼黄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10日
至2021年9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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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文件和资料将于会议召开前5个工作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se.com.cn)。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8月2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刊登在指定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4、议案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杨影霞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股东可以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时间以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方式。
3、登记时间:2021年9月9日9:00-16:00。
4、登记地址及联系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耀中广场a座2116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吉艳、郑杰
电话:020-3810 3095
传真:020-3810 3095
邮件:jxjf@jovo.com.cn
5、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直接参与投票。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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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