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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2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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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21-030号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8月20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B座11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3日以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曾茂军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框架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进一步整合全国万达广场广告资源,拓展广告业务范围,董事会同意子公司北京万达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传媒”)与关联方珠海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万达商管”)签订框架合作协议,自2021年9月1日起,由万达传媒代理协议中约定的全国万达广场内外广告媒体业务,合作期限3年。董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交易公平、合理,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框架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1年9月7日(星期二)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12号楼12层万达电影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1日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21-031号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8月20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B座11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谌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框架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整合全国万达广场广告资源,拓展公司业务范围,提高公司整体核心竞争力和长期盈利能力。本次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8月21日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21-032号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框架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框架合作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万达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传媒”)与关联方珠海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万达商管”)签订框架合作协议,双方约定,自2021年9月1日起,由万达传媒代理协议中约定的全国万达广场内外广告媒体业务,合作期限3年。公司已于2021年8月11日披露了《关于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开展广告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号)。

  珠海万达商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健林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珠海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64Q3P83

  3、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未上市)

  4、法定代表人:齐界

  5、注册资本:724,760.6万元

  6、成立时间:2021年3月23日

  7、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74048(集中办公区)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供应链管理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工程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大数据服务;节能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贸易经纪;国内贸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停车场服务;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股权结构:发起人持股70%(其中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9.99%,银川万达广场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0.01%),非发起人持股30%,实际控制人为王健林先生。

  10、因珠海万达商管成立时间尚不足一年,其控股股东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5,623.9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718.47亿元,2020年度总收入391.3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5.22亿元。

  11、经查询,珠海万达商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各方根据公平、合理的市场交易原则,按照市场价格和一般商业惯例确定交易价格,业务关系均通过协议合同形式确定,定价依据谨慎、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珠海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万达传媒有限公司

  (一)合作项目

  1、乙方向甲方下属公司申请有偿使用万达广场广告点位,并同意于2021年9月1日前就相关广告点位有偿使用事宜与甲方下属公司沟通、对接并签署《万达广场广告点位使用合同》;

  2、甲方下属公司拟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广告点位为LED大屏、室内、外墙及地下停车场四处场景对应的广告点位,包括已开业的万达广场广告点位及未开业的万达广场广告点位;

  3、双方明确,乙方拥有本协议项下约定LED大屏、室内、外墙及地下停车场四处场景对应的广告点位独家代理及运营权,除本协议已约定或另有约定外,甲方下属公司不应将该等四类广告点位使用权另行授权第三方使用。

  (二)合作原则

  1、乙方应与甲方指定的下属公司签署单项合同,根据单项合同约定享有使用广告点位的权利并承担支付广告点位使用费及电费等责任及义务。

  2、乙方与甲方下属公司签署的单项合同项下全部权利义务均由其签署方享有并承担,与甲方无关,但如甲方下属公司未能履行单项合同,乙方有权向甲方投诉并要求甲方督促相关下属公司履行单项合同。

  3、广告点位用途:乙方使用广告点位仅限用于发布不违反协议约定的广告、宣传资料。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广告点位使用用途或转租、转借第三方。乙方有权委托次级代理商对广告点位进行代理经营,在此情况下,乙方应对其次级代理商经营广告点位行为进行管理、监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三)合作条件

  1、广告点位使用期限

  (1)已开业万达广场广告点位使用期限自2021年9月1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止。

  (2)未开业万达广场广告点位使用期限为自万达广场开业之日起算至2024年8月31日。

  2、广告点位使用费及电费

  (1)广告点位使用费:

  广告点位使用费以珠海万达商管下属万达广场历史期间对外广告点位使用费和全国万达广场相关广告点位公开招标金额为依据,结合未来3年万达广场发展规划双方协商确定。

  1)已开业万达广场合作期限内广告使用费合计75,943万元。

  2)未开业万达广场根据甲方开业计划,由甲方下属公司与乙方协商确定,但该等广告点位使用费应不低于相同区域(市或省为标准)万达广场内乙方已使用的同类型相同或相近似广告点位使用费价格,每年底依据第二年开业计划双方协商确定广告点位价格。

  (2)电费:

  广告点位电费为广告点位在使用期限内按甲方营业时间及要求用电所产生的费用。广告点位有独立电表的,以实际电表计费为准,电费价格按当地政府电费定价执行。广告点位无独立电表的,则按核定电费计费,核定电费计算公式为:核定功率*运行时长*电费单价=核定电费。

  (3)乙方广告点位使用费及电费按3个月为一个使用周期支付一次,具体支付方式以乙方与甲方下属公司签署的单项合同约定为准。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后,万达传媒在既有电影营销资源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并独家代理及运营全国202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的万达广场以及未来开业的万达广场内外媒体资源,业务范围拓展至全国万达广场广告、全国万达影院广告、社区楼宇灯箱广告、直播电商等,不断扩大在工作场景、生活场景、娱乐场景和消费场景消费人群的覆盖范围,实现从传统银幕广告向整合营销广告的战略转型。随着国内宏观经济的整体回暖,广告市场需求预计将不断增长,万达传媒广告业务的发展空间将获得显著提升。

  2、本次交易后,万达传媒将打通影院和商业广场广告场景,更有效地推动线下流量变现。同时随着业务整合后协同效应及规模效应的增加,万达传媒可以通过一站式融合营销解决方案为客户提供更有效、精准和全方位的广告投放,持续为品牌和商家赋能,从而提升客户对公司媒体价值的认可,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万达传媒的核心竞争力和整体盈利能力。

  3、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双方资源整合后将产生显著的协同效应,预计会对公司长期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构成积极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公司与珠海万达商管累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27,255.98万元,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供的《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经审阅关联交易事项以及相关材料,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万达传媒与关联方开展广告业务合作是公司业务发展规划需要,有利于提高万达传媒核心竞争力和长期盈利能力。交易定价均参考市场价格,定价标准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本次交易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八、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万达传媒进一步整合全国万达广场广告资源,拓展公司业务范围,提高公司整体核心竞争力和长期盈利能力。本次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订广告代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5、《万达广场广告点位框架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1日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21-033号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如下: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集、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9月7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7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进行投票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31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8月31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12号楼12层万达电影会议室。

  鉴于疫情管控考虑,为减少人员聚集,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尽可能通过网络形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如若参加现场会议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框架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中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1年9月1日-3日(9:00-11:30,13:30-16:30)

  2、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复印件和《会议回执》(附件二),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送达公司证券投资部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日16:30。

  3、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地点: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信函送达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B座11层万达电影证券投资部,信函请注明“万达电影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电话:010-85587602

  传真号码:010-85587500

  邮箱地址:wandafilm-ir@wanda.com.cn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涛、弥婷

  联系电话:010-85587602

  传真电话:010-85587500

  联系邮箱:wandafilm-ir@wanda.com.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B座11层

  3、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

  七、备查文件

  1、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回执》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739

  投票简称:万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9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9月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个人/本单位出席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委托意愿对下列议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意愿表决。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委托人联系电话:

  

  附件三: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回执

  致: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7日下午14:30举行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东账号:

  联系电话:

  1、请拟参加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21年9月3日前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出席的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及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参会回执通过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

  传真:010-85587500;邮箱:wandafilm-ir@wanda.com.cn

  2、参会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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