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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2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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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
公 告

  证券代码: 600063         证券简称:皖维高新        编号:临2021-022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皖维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59,196.5118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0.7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皖维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23,500万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为39.7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20%。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皖维集团关于其将所持有部分本公司股份质押解除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份解除质押

  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收到控股股东皖维集团的通知,获悉其于2021年8月19日将其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的“皖维高新”股票解除质押1800万股(非限售流通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

  经了解,皖维集团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将根据其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用于后续质押业务。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皖维集团共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59,196.5118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0.74%;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23,500万股,占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为39.70%,未达到或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50%或80%。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 600063         证券简称:皖维高新        编号:临2021-023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信息披露

  事项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268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全文如下:

  “安徽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经审阅你公司提交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现有如下问题需要你公司作进一步说明和解释:

  1、预案披露,标的资产皖维皕盛主要从事PVB中间膜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出口到海外多个国家或地区。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半年度末总负债分别为3639.73万元、9971.49万元和1.64亿元;2019年、2020年和2021年上半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60亿元、1.71亿元和1.18亿元,净利润1348.82万元、1800.77万元和379.24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7.84万元、2221.42万元和-530.1万元。标的资产销售额逐步增长的情况下净利润变动较大且出现下降趋势,且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化与净利润变动存在差异。

  请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1)标的资产持有的知识产权,专有技术等核心技术资产的情况,标的资产技术研发人员的数量以及未来对研发人员的人才激励和约束政策,并说明是否存在技术不独立或对其他方存在技术方面的重大依赖等情形;(2)分国家和地区列示标的资产2019年、2020年和2021年上半年的收入和利润情况,结合近期境外环境变化,说明其对标的资产业务的影响,并充分提示风险;(3)结合标的资产的资本结构、融资安排等,说明其债务规模逐年大幅提升的原因;(4)结合标的资产主营业务的季节特征、成本变化、产品价格变化等,说明近年收入逐步增长的情况下2021年上半年净利润下降的原因;(5)按照账期列示标的资产的应收账款情况和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结合收入变化、销售和回款政策、客户变化等,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和与净利润变动存在差异的原因,是否存在应收款项无法收回的情况。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2、预案披露,本次交易对方包括皖维集团、安元创投和王必昌等自然人,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皖维集团和安元创投持有标的资产的股份比例分别为51.67%和13.92%,公司持有安元创投10%的股份。请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1)皖维皕盛的历史沿革,包括各交易对方的入股时间、入股价格等情况,是否实缴出资,各交易对方之间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或关联关系,说明是否存在突击入股的情况以及其他利益安排;(2)标的资产是否存在股东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等情况,若存在,请说明解决安排;(3)控股股东取得标的股权的成本,本次交易价格是否与前次交易价格存在较大差异,如是,请说明原因;(4)本次交易涉及向安元创投发行股份,发行完成后将存在交叉持股情况,请公司说明发行后保证公司规范治理的相关安排;(5)交易对方在标的资产任职情况,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对标的具体整合管控措施及有效性。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3、预案披露,公司、皖维金泉与皖维物流是标的公司的重要供应商,2019年和2020年,皖维皕盛从皖维高新采购原材料PVB树脂金额为6675.36万元和6570.58万元,本次交易后,公司将增加与皖维金泉和皖维物流两家企业的关联交易。

  请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1)列示2019年、2020年和2021年上半年皖维金泉与皖维物流与标的资产的关联交易情况,包括交易内容、交易金额、定价依据及公允性等;(2)皖维金泉与皖维物流2019年、2020年以及本次交易后预计与公司新增的关联交易情况,包括交易内容、实际以及预计交易金额、定价依据及公允性等;(3)本次交易完成后,是否可能导致新增其他关联交易,若是,请补充预计新增其他关联交易的内容;(4)结合上述情况,说明本次交易必要性以及是否符合重组办法规定。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4、预案披露,标的资产皖维皕盛主要以PVB树脂等为主要原料生产PVB中间膜。公司本次拟同时发行股份配套募集资金不超过2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请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1)标的公司生产过程中消耗的主要能源资源、报告期内能耗支出、污染物排放情况、碳排放情况以及应对措施,是否符合当地节能、环保等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2)标的公司是否曾存在被环保、节能等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是否已完成整改;(3)结合上述情形,补充披露标的公司已建、在建和拟建项目是否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是否需履行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等程序及履行情况;(4)本次配套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用途和流向,是否用于“高耗能、高排放”相关项目建设。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请你公司在2021年8月27日之前,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我部,并对预案作相应修改。”

  公司收到上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正积极会同相关各方按照《问询函》 的要求,尽快对《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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