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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2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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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半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2020年末公司总股本1,041,611,244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14,577,236.84元(含税)。本次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1年5月27日,现金红利已全部发放到位。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收到新工投资集团的通知,新工投资集团以2020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以无偿划转的方式受让公司控股股东南京医药集团所持有的公司241,811,214股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3.22%。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后,新工投资集团持有公司327,453,518股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1.44%,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2021年6月23日,新工投资集团与南京医药集团签署《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截止本报告出具之日,本次无偿划转股份登记过户手续尚未办理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对外披露的编号为ls2021-036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6月30日对外披露的《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全文。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启动之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在南京医药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和全体股东的关心、支持下,公司上下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高质量发展为中心,紧紧围绕“批零协同、药械相长、适度延伸、智慧支撑”的发展思路,以产业数字化转型创新为抓手,谋发展抓落实,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工作“双胜利”!

  (一)、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2021年上半年,公司坚持疫情防控和经营发展“两手抓”,一方面根据南京市政府及国资控股股东的部署要求,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物资保供及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另一方面积极应对行业“白热化”的竞争形势,主营业务保持稳中有进势头,各项目标任务继续扎实有序推进。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218.97 亿元,同比增幅19.84%;权益净利润为2.22亿元,同比增长28.7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2.20亿元,同比增长69.29%。公司继续保持稳中求进的发展态势。

  (二)积极顺应政策调整,推进智慧供应链建设

  2021年上半年,公司强化区域平台功能,持续完善市场网络布局,成立江苏省业务管理中心(试行),统筹江苏地区相关业务管理工作;投资设立南京药事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打造江苏省内集健康产品销售管理、市场准入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增强为上下游客户营销服务的能力,促进区域内企业协同发展;控股子公司安徽天星推进皖北地区网络布局,设立阜阳天星医药有限公司。

  公司应对带量采购常态化,持续优化供应链体系建设,建立全流域国家集采品种供应商联络周报制度;加快创新药和国家组织集采品种引进工作,引进创新药品规29个,销售创新药品种112个,同比增长157.94%;持续推进市场网络覆盖,建立覆盖等级医院、基层和民营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的销售网络,报告期新增客户数4526家;持续加强供应商战略合作,开展供应商合作项目超100项。

  公司有序推进多家等级医院药品、耗材SPD项目,进一步彰显南京医药的品牌力和竞争力。在数字化供应链与商业模式创新领域积极探索与上游供应商供应链协同项目,通过数据共享与协同,实现业务流程高效协作。做好军队储备及政府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并完成相关信息化管理系统上线,为南京市各级监管部门监控应急物资储备情况提供信息服务。

  公司持续建设智慧物流,有序推进相关重点物流项目(包括福建、南京、盐城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等);继续优化物流客户服务管理系统,开发完成车辆运输监管系统项目并在多家子公司上线;南京中央物流中心库存共享及互调互销项目已在南京区域重点子公司上线运行。

  (三)围绕智慧健康,加快零售业态、医疗器械及中药药事服务业务发展

  2021年上半年,公司零售专业线合计实现销售收入10.28亿元,其中:社会零售药房实现销售收入5.58亿元,剔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5.39%;特药药店(DTP)实现销售收入4.11亿元,同比增长48%;零售电商业务实现销售5890.1万元,同比增长20.24%。截止报告期末,公司DTP云药房已为9家子公司共43家DTP药房提供服务,订单量超五万笔;远程问诊系统上半年共开具电子处方近8.9万张。公司零售药房徐州广济连锁古彭药店率先实现省内异地药店联网持卡结算,成为江苏全省首家开通异地医保结算的药店,此外,百信药房和金陵大药房也有4家门店已开通此项业务。

  上半年,公司通过内生式增长和外延式合资合作加快医疗器械业务发展,有效整合区域器械资源,开展专业领域医疗器械、医疗耗材销售、集中配送及售后服务项目。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医疗器械业务实现无税销售8.39亿元,同比增幅61%。公司不断深化中药药事服务业务,服务医院客户数已达75家,销售额同比增长17.03%,处方量同比增长36.77%。

  公司积极适应大健康产品的市场需求,逐步调整产品结构并不断丰富产品线。上半年公司开发医美产品4个、特医食品品规8个、药妆品规25个。

  (四)优化智慧运营决策平台,推进数字化转型步伐

  公司成功入选“第一批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名单,这是国家商务部对包括南京医药在内的入选企业践行数字化战略成果的肯定。公司持续优化运营决策可视化系统:企业内部对标可视化和供应商重点合作管理项目已上线运行;数个智慧运营决策信息化系统正式立项,资信管控和发票追踪系统项目基本开发完成。上半年互联网电商B2B销售总额约24.62亿元,平台活跃客户4529家,销售同比增长30.62%。

  (五)强化集团化管控,推进精细化管理

  上半年,公司持续完善公司“十四五”战略发展规划并制定数个专项规划,推动公司主业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转型;推进职业经理人制度改革,制定下发《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经理人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职业经理人在公司战略指引下完成各项目标;开展财务及内控审计专项检查,加强资金管理,调整融资结构,聚焦重点风险点,强化风险管控意识;结合新版《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实施要求,通过内部飞行检查等各项措施,提高全流域质量风险防范能力,确保质量体系运行水平持续提升;做好资产经营与管理工作,加强房产出租管理,盘活重点资产,加大对低效房产的管理,公司子企业南京华东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太平门街55号“硅巷”项目公共建设部分和签约招商工作有序推进,该项目已入选2021年度南京市第一批城市“硅巷”名单;深入开展全流域企业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修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顺利通过南京市安全生产第六督导(巡查)组的安全巡查。

  第四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周建军

  2021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0713           证券简称:南京医药       编号:ls2021-043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全体董事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

  ●是否有董事投反对或弃权票:否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8月4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材料,并于2021年8月19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公司九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周建军先生主持,应到会董事8人,实到会董事8人,董事周建军先生、疏义杰先生、徐健男女士、邹克林先生、骆训杰先生,独立董事胡志刚先生以现场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独立董事武滨先生、李文明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天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土地收储暨注销安徽天星智慧养老中心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天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与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购合同》,由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安徽天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合肥市蜀山区史河路43号的工业用地。被征收土地面积22,302.03平方米(合33.4529亩),地上建筑物总建筑面积为2.8万平方米,土地收购补偿费用总额为人民币8,420.71万元。董事会同时授权经营层办理涉及本次收储具体事宜并签署协议等。

  同意安徽天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注销其控股子公司安徽天星智慧养老中心有限公司。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编号为ls2021-044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土地收储暨注销二级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调整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经营范围及累积投票制相关内容。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编号为ls2021-045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上述第3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1日

  ●报备文件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713           证券简称:南京医药            编号:ls2021-044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土地收储暨注销二级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天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天星”)拟与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合肥土储中心”)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购合同》,合肥市土储中心拟收储安徽天星位于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史河路43号的工业用地。被征收土地面积22,302.03平方米(合33.4529亩),地上建筑物总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土地收储补偿费用总额8,420.71万元(人民币,下同)。最终收储价格以合肥市政府批复为准。

  为探索医养融合发展新业态,安徽天星原与安徽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合资成立安徽天星智慧养老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计划在该地块实施养老服务项目。鉴于该地块拟被政府收储,原项目已无法开展,且项目公司暂未开展任何业务,安徽天星拟将项目公司依法注销。

  ● 本次土地收储暨注销二级控股子公司事项已经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本次土地收储暨注销二级控股子公司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经初步测算,本次土地收储事项预计将增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3,600万元。本次收储款的支付为分期支付,且约定了支付需要满足的前提条件。若双方未能按照约定完成相关各项工作,存在约定时间内不满足支付的可能,存在公司将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及时或足额收到款项的风险。公司能否在2021年度收到合同约定的全部收储款尚存不确定性,因此对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也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1、因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政府城市规划调整,拟收储安徽天星位于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史河路43号的工业用地。被征收土地面积22,302.03平方米(合33.4529亩),地上建筑物总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土地收购补偿费用总额8,420.71万元。最终收储价格以合肥市政府批复为准。安徽天星拟与合肥土储中心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购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安徽天星与安徽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共同出资人民币6,000 万元设立项目公司(即:安徽天星智慧养老中心有限公司),并以此为平台实现双方资源的进一步整合,探索推动医养结合新业态。其中安徽天星以合肥市蜀山区史河路 9号房地产(即史河路43号地块及地上建筑物)出资 4,278.77 万元,现金出资1,419.84 万元,合计出资5,698.61 万元,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94.9768%;安徽省中西医结合医院以医疗设备出资 301.39万元,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5.023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编号为ls2017-062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鉴于该地块拟被政府收储,原项目已无法开展,且项目公司暂未开展任何业务,安徽天星拟将项目公司依法注销。

  2、2021年8月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天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土地收储暨注销安徽天星智慧养老中心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董事会决议:(1)同意安徽天星与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购合同》,由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安徽天星位于合肥市蜀山区史河路43号的工业用地。被征收土地面积22,302.03平方米(合33.4529亩),地上建筑物总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土地收购补偿费用总额为人民币8,420.71万元。董事会同时授权经营层办理涉及本次收储具体事宜并签署协议等。(2)同意安徽天星注销其控股子公司安徽天星智慧养老中心有限公司。

  3、本次土地收储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各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一)、土地收储事项

  1、被收购方:安徽天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慈光路118号

  法定代表人:陶玲

  注册资本:48,394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等销售。

  安徽天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其86.36%的股权,合肥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13.64%的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安徽天星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736,974.11万元,负债总额661,899.03万元,资产负债率89.81%,净资产67,784.28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083,939.39万元,净利润12,443.40万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安徽天星资产总额790,280.42万元,负债总额704,942.07万元,资产负债率89.20%,净资产85,338.36万元,2021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597,597.17万元,净利润7,647.55万元。

  2、收购方: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

  (二)、注销二级控股子公司事项

  拟注销公司:安徽天星智慧养老中心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史河路9号

  法定代表人:王伟

  注册资本:6,000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养老服务、养老项目投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等。

  股东情况:

  ■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因项目公司暂未开展任何业务且双方股东出资均未实缴,故项目公司总资产、总负债均为0元且无相关经营财务数据。

  三、土地收储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

  被征收土地为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史河路43号的工业用地,土地面积22,302.03平方米(合33.4529亩),土地范围为东至五里墩街道办事处市医药公司宿舍,南至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八研究所,西至安徽中医药大学,北至史河路。地上建筑物共9幢,总建筑面积为2.8万平方米。

  2、标的权属人:

  安徽天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3、补偿标准及金额:

  合肥市土储中心委托安徽华兴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合肥市蜀山区史河路43号房地产进行评估,以2021年3月1日为评估基准日:

  (1)史河路43号土地评估价格为631元/平方米,合计1,407.26万元;

  (2)地上9幢房产评估价格合计为3,260.03万元。

  根据《合肥市土地储备实施办法》,本次收储史河路43号土地补偿金额为:土地、房屋评估备案价格+土地面积*40%*近两年蜀山区商业、居住用地综合平均成交价格*30%=1,407.26万元+3,260.03万元+33.4529亩*40%*935万元/亩*30%=8,420.71万元,最终收储价格以合肥市政府批复为准。

  4、补偿方式:货币方式,分期附条件支付。

  5、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法定情形。目前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妨碍权属转移的司法措施。

  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购合同》主要条款

  收购方: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甲方)

  被收购方:安徽天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乙方)

  1、收购的土地位于蜀山区史河路43号,面积为22,302.03平方米(合33.4529亩)。收购土地四至:东至五里墩街道办事处市医药公司宿舍,南至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八研究所,西至安徽中医药大学,北至史河路。

  2、收购土地为存量国有建设用地,乙方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方式为出让,证载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现状为仓储。收购土地范围内,地上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为2.8万平方米,其中,合法有效建筑面积为2.8万平方米。

  3、截止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保证收购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无权属及经济纠纷;无转让、抵押、出租、出售等其他权利主张;无被法院等有权机关依法查封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进行权利限制等情况。收购土地属原工业用地以及其他疑似污染场地的,乙方保证已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并完成土壤污染防治涉及的相关工作。

  4、经合肥市政府批准,甲方支付乙方土地收购补偿费用总额为人民币:8,420.71万元。

  5、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按下列条件分二期支付补偿费用:

  第一期人民币2,520万元,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乙方将所有不动产权证原件交甲方;

  第二期人民币5,900.71万元,付款条件:土地上市成交,乙方无偿看护至土地移交土地竞得人。

  6、乙方按净地交付方式向甲方交付土地。乙方于2021年11月1日前向甲方交付土地。交付土地时,须达到收储合同约定净地交付标准,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且须结清使用土地期间发生的水、电、气、通讯等各项费用。

  7、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法律效力,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发生违约行为,违约方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8、甲方或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支付土地收购补偿费用或者交付土地义务的,守约方有权要求限期履行;逾期未履行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因实施城市规划的需要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除外。违约金数额按双方共同认定的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

  9、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土地交付期限前处理完毕,若乙方不能按期交付土地则须依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如其他有关权利人提出的异议或因法院等有权机关采取的依法查封等强制措施,导致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补偿费、承担相应的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五、本次土地收储及注销二级控股子公司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史河路43号地块原为安徽天星物流所在地。2016年安徽天星物流中心已顺利实现新址搬迁并全面投入使用,故本次收储事项预计不会对安徽天星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拟注销的项目公司暂未开展任何业务,安徽天星拟将项目公司依法注销,预计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将以“十四五”战略发展规划为引领,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顺应政策形势,抢抓发展机遇,育先机、开新局,推动企业转型创新及高质量发展,致力于成为大健康产业领先的、可信赖的健康产品和服务提供商。

  六、本次收储事项风险提示

  1、本次土地收储为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政府城市规划调整,安徽天星预计将收到8,420.71万元补偿款。本次收储款的支付为分期支付,且约定了支付需要满足的前提条件。若双方未能按照约定完成相关各项工作,存在约定时间内不满足支付的可能,存在公司将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及时或足额收到款项的风险。

  2、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本次土地收储事项预计将增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3,600万元。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上述土地补偿款项进行会计处理,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公司能否在2021年收到合同约定的全部收储款尚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对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也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购合同》;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0713          证券简称:南京医药      编号:ls2021-045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8月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拟调整经营范围及累积投票相关内容。上述两个事项需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具体修订内容(粗体及下划线列示)如下: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0713   证券简称:南京医药     编号:ls2021-046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七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审议情况: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

  2020年6月,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0】SCP359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金额为人民币4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2020年6月5日)起2年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二、公司前期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到期兑付情况:

  经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0】SCP359号)核准,目前已发行但尚未到期兑付的超短期融资券具体情况如下:

  2021年4月20日,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发行了2021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总额为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编号为ls2021-023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尚未到期兑付。

  2021年6月16日,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发行了2021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总额为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编号为ls2021-035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尚未到期兑付。

  2021年7月21日,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发行了2021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总额为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编号为ls2021-039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尚未到期兑付。

  2021年7月28日,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发行了2021年度第五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总额为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编号为ls2021-041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五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尚未到期兑付。

  2021年8月12日,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发行了2021年度第六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总额为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编号为ls2021-042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六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尚未到期兑付。

  三、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

  2021年8月18日,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发行了2021年度第七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总额为5亿元。本期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8月19日全额到账,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银行贷款。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1日

  公司代码:600713                    公司简称:南京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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