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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1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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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56 证券简称:键凯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1
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20,987,543股,限售期为12个月。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8月26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7月2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79号),同意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键凯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000,000股,并于2020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60,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6,358,399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641,601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网下配售的608,399股限售股已于2021年2月26日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涉及7名股东,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共计20,987,5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9792%,限售股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1年8月26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股东承诺具体如下:

  (一)刘慧民、朱飞鸿、北京键业腾飞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承诺:

  1.本人/企业对于所直接持有或间接控制之键凯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所有股份,将自键凯科技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进行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键凯科技回购本人/企业直接持有或间接控制的股份。

  2.本人/企业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还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关于股份流通限制的其他规定。

  3.若本人/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若本人/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如果因本人/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以及根据届时相关规定采取其他措施。

  4.本人/本企业在本人/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且不违背本人/本企业已做出的其他承诺的情况下,将根据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合理确定是否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本人/本企业减持股份时将遵守以下要求:

  (1)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本人/本企业每年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持有的股份总数的100%。

  (2)在持有股份超过5%以上的期间,在满足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本企业拟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的,应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如本人/本企业违反上述持股意向承诺,则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①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违反持股意向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人/本企业违反上述持股意向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③因违反上述持股意向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二)Shuimu Development Limited、上海国君创投证鋆三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曼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天逸希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承诺:

  1.本人/企业对于所直接持有或间接控制之键凯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所有股份,将自键凯科技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进行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键凯科技回购本人/企业直接持有或间接控制的股份。

  2.本人/企业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还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关于股份流通限制的其他规定。

  3.若本人/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若本人/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如果因本人/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以及根据届时相关规定采取其他措施。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 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键凯科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其在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中信证券对键凯科技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20,987,543股,限售期为12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8月26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

  注:(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四位小数;

  (2)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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