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美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乐伍先生、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前海易德资本优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易德优势”)累计被冻结的股份数量为187,875,585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33.11%。若沪美公司及陈乐伍先生、易德优势被司法冻结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处置,则公司存在控制权变更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沪美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新增司法轮候冻结,相关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1、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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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的情况
截至2021年8月17日,沪美公司及陈乐伍先生、易德优势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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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情况说明
1、截至本公告日,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提供的数据外,公司及沪美公司均未收到与本次新增轮候冻结相关的法律文书、通知或其他信息。
2、沪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新增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不存在新增因自身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3、沪美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沪美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目前暂未对公司的控制权产生直接影响,若沪美公司被司法冻结的股份被司法处置,则公司存在控制权变更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督沪美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