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8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356号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9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宋飞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李娇云出席会议;公司副总经理冯晓华、财务总监钟志平及公司见证律师黄彦宇律师、戴林璇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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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2.02 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2.0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2.04 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2.05 债券利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2.0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2.07 转股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2.08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2.09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2.10 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2.11 赎回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2.12 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议案名称:2.13 转股后有关股利的归属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5、议案名称:2.14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6、议案名称:2.15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7、议案名称:2.16 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人会议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8、议案名称:2.17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9、议案名称:2.18 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议案名称:2.19 担保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议案名称:2.20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2、议案名称:2.21 受托管理人相关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3、议案名称:2.22 违约责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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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议案名称:3.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5、议案名称:4.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6、议案名称:5.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7、议案名称:6.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8、议案名称:7. 《关于〈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2021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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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议案名称:8. 《关于修订〈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议案名称:9.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1、议案名称:1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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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议案名称:11. 《关于修改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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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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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彦宇律师、戴林璇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已经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黄彦宇律师、戴林璇律师予以见证。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艾迪精密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艾迪精密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