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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1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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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1-066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大唐国信滨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4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1年8月1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召开2021年第20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交易获得无条件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江苏新能,证券代码:603693)将于2021年8月19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待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相关核准文件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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