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 明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简要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应仔细阅读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全文。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公告书摘要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相关备查文件。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一)发行数量:3,650,377,019股
(二)发行价格:5.57元/股
(三)发行股票性质:人民币普通股(A股),限售条件流通股
(四)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0,332,599,995.83元
(五)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9,869,507,400.00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3,650,377,019股,将于2021年8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认购情况及限售期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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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京国瑞基金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有关规定执行。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四、股权结构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释 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摘要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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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本报告摘要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系由计算过程中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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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了以下内部决策程序:
1、2021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京国瑞基金签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之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2021年2月9日,北京市国资委出具《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有关事项的批复》(京国资产权[2021]5号),原则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总体方案。
3、2021年2月2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京国瑞基金签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之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4、2021年5月24日,发行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京国瑞基金签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之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书〉暨关联交易(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2021年3月30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
2、2021年6月21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
3、2021年7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7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959,679,752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1、2021年8月6日,毕马威华振对认购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申购资金验证报告》(毕马威华振第2100935号)。截至2021年7月29日,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发行对象缴付的认购资金总计人民币20,332,599,995.83元已缴入中信建投证券指定的账户(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魏公村支行,户名: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账号:639055585)。
2、2021年7月30日,中信建投证券向京东方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划转了认股款(含本次非公开发行应付未付的发行费用)。2021年8月6日,毕马威华振出具了《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第2100934号)。发行人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计3,650,377,019股;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5.5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0,332,599,995.83元,扣减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869,507,400.00元,其中:增加股本为人民币3,650,377,019.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6,219,130,381.00元。
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发行人将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本次募集资金实施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本公司已于2021年8月13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普通股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股份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份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进行。
(四)发行过程
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于2021年7月20日开始合计向370名特定投资者(以下单独或合称“认购对象”)发出《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前述认购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56家、证券公司33家、保险机构投资者19家、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已提交认购意向书的其他投资者242名以及截至2021年6月30日发行人前20名股东(不含关联方)。
2021年7月23日上午8:30-12:00,在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的全程见证下,联席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合计收到22份《申购报价单》。其中,有效《申购报价单》22份,有效申购报价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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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3家为公募基金无需缴纳保证金;其余19家均按《认购邀请书》要求提交了申购报价单并合计足额缴纳保证金95,000.00万元整。
本次发行首轮申购有效报价总金额为2,341,860.00万元,已达到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且认购家数少于35家。根据《认购邀请书》规则,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不再启动追加认购程序。
(五)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1年7月2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5.07元/股。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按照价格优先、金额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认购对象并进行配售。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以全部有效申购的投资者的报价为依据,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5.57元/股,该发行价格相当于本次发行底价5.07元/股的109.86%;相当于2021年7月21日(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6.33元/股的87.99%,相当于2021年7月21日(发行期首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6.28元/股的88.69%。
(六)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3,650,377,019股,各发行对象认购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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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京国瑞基金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有关规定执行。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八)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费用
根据毕马威华振出具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第2100934号)验证,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332,599,995.83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463,092,595.83元(不含税,含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446,148,059.83元,律师费用人民币2,260,000.00元,审计、评估及验资费用人民币6,509,433.96元,信息披露费用1,966,981.13元,登记托管费及发行手续费用6,208,120.9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869,507,400.00元,其中:增加股本为人民币3,650,377,019.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6,219,130,381.00元。
(九)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2,033,26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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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对象及发行情况
本次发行最终配售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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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3,650,377,019股,发行对象为北京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武汉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J.P.Morgan Securities plc、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UBS AG、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和谐锦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山东海控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清市汇融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君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20名,具体情况如下:
1、北京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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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武汉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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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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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J.P.Morgan Securities p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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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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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UBS 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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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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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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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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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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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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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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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义乌和谐锦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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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山东海控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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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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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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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福清市汇融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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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宁波君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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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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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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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