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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1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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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58 证券简称:力盛赛车 公告编号:2021-050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数量:33,605,838股

  发行价格:11.62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390,499,837.56元

  募集资金净额:380,660,214.92元

  二、各投资者认购的数量和限售期

  ■

  三、本次发行股票上市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33,605,838股,将于2021年8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四、股权结构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释 义

  在本文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明细数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2020年4月6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

  2020年4月28日,发行人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

  2021年4月30日,发行人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延长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后有效期至2022年4月27日。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0年10月26日,发行人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2020年11月9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41号)。

  (三)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沈竞峰、潘冬云、杭州缘延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粤民投慧桥贰号(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越、钱萃士、蒙森(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邱学林、谢恺、范广力、郭金胜、海南云动加体育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新余善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朱如意,共计16家发行对象。上市公司和主承销商于2021年6月23日(T+1日)向上述16家发行对象发出《缴款通知书》。截至2021年6月25日(T+3日),上述16家发行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募集资金收款账户。经核查,除海南云动加体育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外的15名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到账时间均符合《缴款通知书》中的规定,均为有效认购。海南云动加体育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初始应补缴认购资金为48,499,988.50元,其第一笔补缴认购资金30,000,000.00元于2021年6月25日14:47到达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募集资金收款账户,第二笔补缴认购资金18,499,988.50元于2021年6月25日19:36到达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募集资金收款账户,超出《缴款通知书》中约定的缴款期限。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与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认定,海南云动加体育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第二笔补缴认购资金18,499,988.50元无效。

  2021年6月28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缴付申购款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6月28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338号《验证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2021年6月25日止,国盛证券为本次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指定的申购股票募集资金收款账户收到存缴资金共计人民币408,999,830.40元(大写:人民币肆亿零捌佰玖拾玖万玖仟捌佰叁拾元肆角),有效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90,499,837.56元(大写:人民币叁亿玖仟零肆拾玖万玖仟捌佰叁拾柒元伍角陆分)。

  2021年6月28日,国盛证券将收到的认购款项扣除保荐与承销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2021年6月29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8月2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347号《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2021年6月28日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效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0,499,837.56元(大写:人民币叁亿玖仟零肆拾玖万玖仟捌佰叁拾柒元伍角陆分),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人民币9,839,622.64元(大写:人民币玖佰捌拾叁万玖仟陆佰贰拾贰元陆角肆分),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0,660,214.92元(大写:人民币叁亿捌仟零陆拾陆万零贰佰壹拾肆元玖角贰分),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33,605,838.00元,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人民币347,054,376.92元。截止2021年6月28日,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59,925,838元,累计股本人民币159,925,838元。

  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

  (四)关于海南云动加体育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部分认购款延迟到账事项的相关说明

  海南云动加体育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1年6月22日(T日)12:00前完成了申购报价并将认购保证金1,500,000.00元足额汇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募集资金收款账户,经国盛证券与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审核认定为有效申购,其初始获配股份数为4,302,925股,全额认购款49,999,988.50元,扣除已缴纳保证金1,500,000.00元,应补缴款48,499,988.50元。按照《缴款通知书》中的约定,所有获配投资者的全额应补缴款应于2021年6月25日(T+3日)17:00前到达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申购股票募集资金收款账户。

  经核查,海南云动加体育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第一笔补缴认购资金30,000,000.00元于2021年6月25日14:47到达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募集资金收款账户,第二笔补缴认购资金18,499,988.50元于2021年6月25日19:36到达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募集资金收款账户。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认定,海南云动加体育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第二笔补缴认购资金18,499,988.50元到达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募集资金收款账户时间超出《缴款通知书》中约定的缴款期限,该笔补缴认购资金无效。海南云动加体育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有效认购金额由50,000,000.00元变更为31,500,000.00元,配售股数由4,302,925股变更为2,710,843股,配售金额由49,999,988.50元变更为31,499,995.66元。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效数量为33,605,838股,有效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0,499,837.56元。

  (五)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2021年8月9日,公司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沈竞峰、潘冬云、杭州缘延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粤民投慧桥贰号(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越、钱萃士、蒙森(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邱学林、谢恺、范广力、郭金胜、海南云动加体育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新余善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朱如意16家获配投资者所认购股份限售期均为6个月。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由于力盛赛车送红股、转增股份等原因增加的相应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约定。

  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本次发行股份的锁定期另有其他要求,则参与认购力盛赛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定对象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对所持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发行后在锁定期内,委托人或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

  上述锁定期结束后,认购对象的股份转让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类型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每股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股。

  (三)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为33,605,838股,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均为现金认购,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最高发行数量。

  (四)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中,所有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五)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本次发行承销方式为代销。

  (六)发行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1.62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21年6月18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即11.62元/股。

  本次发行共有16家投资者提交《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购报价单》(下称“《申购报价单》”),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且根据《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认购邀请文件》(下称“《认购邀请文件》”)中规定的定价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1.62元/股。

  (七)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情况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390,499,837.56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9,839,622.6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80,660,214.92元。

  本次发行费用明细如下(金额单位:元):

  ■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八)申购报价及股份配售的情况

  1、认购邀请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2021年6月2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对象名单》,共计88名特定投资者。

  在主承销商报送上述名单后,截至询价申购日2021年6月22日(T日)上午9:00,主承销商共收到10名新增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函,分别是郭金胜、湘韶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范广力、沈竞峰、杭州缘延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邱学林、上海古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潘冬云、江越,在审慎核查后将其加入到发送认购邀请文件的名单中。

  2021年6月22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对最终认购邀请名单中的投资者认购资格及合规性进行了审慎核查,《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也符合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及发行对象的相关要求。

  2021年6月17日至2021年6月21日,在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的见证下,本次非公开发行共向98名特定对象送达《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申购报价单》等认购邀请文件。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送认购邀请文件的对象共计98家(其中已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35名),具体包括:发行人前20名股东20家(已剔除关联方);基金公司23家;证券公司11家;保险机构7家;私募及其他机构投资者20家;个人投资者17位。

  上述认购邀请文件发送范围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即符合:

  1)2021年5月31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前二十大股东(已剔除关联方);

  2)不少于20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3)不少于10家证券公司;

  4)不少于5家保险机构投资者;

  5)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已经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

  6)其他投资者。

  2、询价申购情况

  2021年6月22日(T日)9:00-12:00,在《认购邀请文件》规定时限内,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共收到16份申购报价单,当日12:00前,除1家公募基金公司无需缴纳保证金外,其他15家投资者均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缴纳保证金金额合计2,400万元。参与认购的投资者申购均符合认购邀请文件要求,均为有效申购。

  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

  ■

  3、投资者获配结果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后确定不启动追加认购程序,按照投资者实际认购金额缩量发行。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且根据《认购邀请文件》中规定的认购对象和认购价格确定原则,本次发行最终价格确定为11.62元/股。

  初始配售结果如下:

  ■

  在补缴认购资金环节,海南云动加体育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第二笔补缴认购资金18,499,988.50元到达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募集资金收款账户时间超出《缴款通知书》中约定的缴款期限,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认定该笔补缴认购资金无效。海南云动加体育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有效认购金额由50,000,000.00元变更为31,500,000.00元,配售股数由4,302,925股变更为2,710,843股,配售金额由49,999,988.50元变更为31,499,995.66元。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最终数量为33,605,838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0,499,837.56元。未超过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841号文核准的上限37,896,000股,未超过募投项目资金总额43,403.79万元(含本数)。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6家,均为本次认购邀请文件发送的对象,未有不在邀请名单中的新增投资者。

  最终配售结果如下:

  ■

  4、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本次获配的投资者中,财通基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证大定增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上南金牛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天禧定增6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天禧定增3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悬铃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西湖大学定增量化对冲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对冲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套利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套利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君享悦熙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君享佳胜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盈泰定增量化对冲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蒙森(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蒙森虎步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管理的宁聚量化多策略证券投资基金与宁聚映山红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及新余善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管理的善思君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基金产品,均在规定时间完成了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程序。杭州缘延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粤民投慧桥贰号(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南云动加体育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沈竞峰、潘冬云、江越、钱萃士、邱学林、谢恺、范广力、郭金胜和朱如意以其自有资金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进行相关私募基金产品备案。

  5、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的要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按照《认购邀请文件》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A类专业投资者与C类专业投资者两个类别。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到高至少划分为六级,分别为:按 C1(保守型、最低类别)、C1(保守型、非最低类别)、C2(谨慎型)、C3(稳健型)、C4(积极型)、C5(激进型)进行六档分类。本次力盛赛车非公开发行风险等级界定为R3(中等风险)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中 C3(稳健型)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参与。

  本次力盛赛车发行对象均已提交相应核查材料,其核查材料符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核查要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

  经核查,上述16家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规定。

  6、缴款通知书发送及缴款情况

  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21年6月23日(T+1日)向所有获配投资者发送《缴款通知书》。根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所有获配投资者的全额应补缴款应于2021年6月25日(T+3日)17:00前到达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申购股票募集资金收款账户。

  截至2021年6月25日(T+3日),上述16家发行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申购股票募集资金收款账户。经核查,除海南云动加体育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外的15名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到账时间均符合《缴款通知书》中的规定,均为有效认购。海南云动加体育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初始应补缴认购资金48,499,988.50元,其第一笔补缴认购资金30,000,000.00元于2021年6月25日14:47到达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募集资金收款账户,第二笔补缴认购资金18,499,988.50元于2021年6月25日19:36到达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募集资金收款账户。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认定,海南云动加体育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第二笔补缴认购资金18,499,988.50元到达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募集资金收款账户时间超出《缴款通知书》中约定的缴款期限,该笔补缴认购资金无效。海南云动加体育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有效认购金额由50,000,000.00元变更为31,500,000.00元,配售股数由4,302,925股变更为2,710,843股,配售金额由49,999,988.50元变更为31,499,995.66元。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效数量为33,605,838股,有效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0,499,837.56元。

  7、募集资金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0,499,837.56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9,839,622.64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0,660,214.92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33,605,838.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股本溢价)347,054,376.92元。

  8、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的要求,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师须对本次认购对象资金来源进行核查。

  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师核查:

  (1)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其他任何代持的情形,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力盛赛车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及前述主体关联方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力盛赛车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主承销商以及前述主体关联方提供的任何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沈竞峰、潘冬云、杭州缘延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粤民投慧桥贰号(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越、钱萃士、蒙森(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邱学林、谢恺、范广力、郭金胜、海南云动加体育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新余善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朱如意以合法合规的自有或自筹资金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不存在结构化安排。

  (2)本次获配的16家投资者均承诺本次认购不存在力盛赛车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向其及其最终认购方(最终权益拥有人或受益人)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等相关规定。

  四、发行对象情况介绍

  (一)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量为33,605,838股,募集资金总额390,499,837.56元,未超过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841号文规定的上限;本次发行最终发行对象共计16家,不超过35名,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要求以及向中国证监会报备的发行方案。

  本次发行通过向沈竞峰、潘冬云、杭州缘延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粤民投慧桥贰号(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越、钱萃士、蒙森(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邱学林、谢恺、范广力、郭金胜、海南云动加体育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新余善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朱如意共计16家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进行,特定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二)发行对象情况介绍

  1、沈竞峰

  (1)基本情况

  姓名:沈竞峰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

  获配数量:1,721,170股

  限售期:6个月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沈竞峰与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沈竞峰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没有发生重大交易。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2、潘冬云

  (1)基本情况

  姓名:潘冬云

  住所:广东省肇庆市大旺综合经济开发区***

  获配数量:1,462,994股

  限售期:6个月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潘冬云与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潘冬云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没有发生重大交易。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3、杭州缘延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缘延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梦姑路490号5幢113-8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浙股(杭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谢定昊)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27MA2KH8CBXL

  成立日期:2021-06-16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1,721,170股

  限售期:6个月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杭州缘延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杭州缘延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没有发生重大交易。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4、粤民投慧桥贰号(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粤民投慧桥贰号(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福华三路与金田路交界处东南侧卓越世纪中心、皇岗商务中心1号楼5201

  执行事务合伙人:粤民投另类资产管理(珠海横琴)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孙小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RK0TX9

  成立日期:2021-05-17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创业投资业务;企业管理咨询;经济活动咨询。(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获配数量:4,302,925股

  限售期:6个月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粤民投慧桥贰号(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粤民投慧桥贰号(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没有发生重大交易。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5、江越

  (1)基本情况

  姓名:江越

  住所:杭州市江干区***

  配售数量:1,290,877股

  限售期:6个月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江越与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江越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没有发生重大交易。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6、钱萃士

  (1)基本情况

  姓名:钱萃士

  住所:杭州市西湖区***

  获配数量:1,721,170股

  限售期:6个月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钱萃士与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钱萃士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没有发生重大交易。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7、蒙森(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蒙森(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上海市嘉定区嘉好路1690号5幢4135室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嘉好路1690号5幢4135室

  法定代表人:成建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08795464X1

  成立日期:2014-02-26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2,581,755股

  限售期:6个月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蒙森(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蒙森(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没有发生重大交易。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8、邱学林

  (1)基本情况

  姓名:邱学林

  住所:浙江省苍南县金乡镇***

  获配数量:1,290,877股

  限售期:6个月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邱学林与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邱学林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没有发生重大交易。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9、谢恺

  (1)基本情况

  姓名:谢恺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

  获配数量:1,893,287股

  限售期:6个月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谢恺与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谢恺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没有发生重大交易。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10、范广力

  (1)基本情况

  姓名:范广力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

  获配数量:1,549,053股

  限售期:6个月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范广力与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范广力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没有发生重大交易。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11、郭金胜

  (1)基本情况

  姓名:郭金胜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

  获配数量:1,462,994股

  限售期:6个月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郭金胜与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郭金胜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没有发生重大交易。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12、海南云动加体育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海南云动加体育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海南生态软件园孵化楼4楼2001

  执行事务合伙人:余星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5TX8XG5B

  成立日期:2021-03-26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企业管理;财务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获配数量:2,710,843股

  限售期:6个月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海南云动加体育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海南云动加体育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没有发生重大交易。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13、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A1201

  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唐华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580528329K

  成立日期:2011-08-29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4,733,217股

  限售期:6个月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没有发生重大交易。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14、新余善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余善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新余市劳动北路42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陈衍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502343250562Q

  成立日期:2015-06-03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不含金融、证券、期货、保险业务)、受托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2,581,755股

  限售期:6个月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新余善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新余善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没有发生重大交易。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15、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法定代表人:夏理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成立日期:2011-06-21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1,290,874股

  限售期:6个月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没有发生重大交易。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16、朱如意

  (1)基本情况

  姓名:朱如意

  住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

  获配数量:1,290,877股

  限售期:6个月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朱如意与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朱如意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没有发生重大交易。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相关认购对象进行了核查,信息如下: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各发行对象进行了核查:发行对象及其出资方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其他任何代持的情形,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力盛赛车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及前述主体关联方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力盛赛车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及前述主体关联方提供的任何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本次获配的16家投资者均承诺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其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五、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军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子实路1589号

  保荐代表人:杨涛、韩逸驰

  项目协办人:顾殷杰

  项目组成员:汪晨杰、谢一鸣

  联系电话:021-38934132

  联系传真:021-38125519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北京西路968号嘉地中心23-27层

  负责人:李  强

  签字律师:张小龙、陈倩文

  联系电话:+86 2152341668

  联系传真:+86 2152433320

  (三)审计机构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负责人:钟建国

  签字会计师:黄元喜、丁煜

  联系电话:0571-89722511

  联系传真:0571-89722332

  (四)验资机构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负责人:钟建国

  签字会计师:黄元喜、丁煜

  联系电话:0571-89722511

  联系传真:0571-89722332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截至2021年5月31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

  注:由于尾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可能导致尾数之和与合计值有差异,以下同。

  (二)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33,605,838股限售流通股,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二)资产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均有一定幅度增加,资产负债率和财务风险将降低。本次发行将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扩大公司资产规模的增长空间,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为公司进一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业务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公司现有业务的扩展和延伸。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在赛事运营、卡丁车场馆运营、赛车培训等业务板块的经营规模将进一步扩大,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巩固和提升市场地位。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和总体业务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四)公司治理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将相应发生变化。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满,公司目前正在开展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董事会换届不会影响原有法人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有效性,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高管人员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不会因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进行调整,高管人员结构不会发生变动。若公司拟调整高管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同业竞争。若未来公司因正常 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 准和披露程序。

  (七)本次发行对最近一年及一期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

  注1:发行前数据来源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注2: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分别按照2020年度和2021年1-3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第三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二)主要财务指标

  ■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部分内容详情请见《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第四节 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的意见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承销商国盛证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并形成如下结论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的合规性

  发行人取得了证监会的核准批文,本次发行前已经报备会后事项承诺函,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核准。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要求。

  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发行对象选择的合规性

  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发行对象的选择方面,力盛赛车遵循了市场化的原则,保证了发行过程以及发行对象选择的公平、公正,符合力盛赛车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关于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合规性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其他任何代持的情形,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力盛赛车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及前述主体关联方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力盛赛车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及前述主体关联方提供的任何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沈竞峰、潘冬云、杭州缘延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粤民投慧桥贰号(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越、钱萃士、蒙森(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邱学林、谢恺、范广力、郭金胜、海南云动加体育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新余善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朱如意以合法合规的自有或自筹资金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不存在结构化安排。

  本次获配的16家投资者承诺本次认购不存在力盛赛车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向其及其最终认购方(最终权益拥有人或受益人)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本次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认购资金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等相关规定。

  综上,本次发行的定价过程、发行对象选择及发行对象认购资金的来源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经核查后认为:

  1、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依法取得了全部必要的授权、批准和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尚须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同意;

  2、本次发行的询价及配售程序、方式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会议决议、《非公开发行方案》,以及《证券发行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股份认购协议》等文件合法、有效;

  4、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确定的认购对象具备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主体资格,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方、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国盛证券,以及与上述机构或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且已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所需的备案手续;

  5、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发行数量以及募集资金金额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会议决议、《非公开发行方案》,以及《证券发行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6、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缴款、验资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确认,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结果公平、公正、合法、有效。

  

  第五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上市申请书;

  2、保荐协议或财务顾问协议;

  3、保荐代表人声明与承诺;

  4、保荐机构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5、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尽职调查报告;

  6、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7、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8、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9、发行完成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10、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托管的书面确认文件;

  11、投资者出具的股份限售承诺;

  12、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

  1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备查文件存放地点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2楼

  电话:86-21-62418755

  传真:86-21-62362685

  联系人:张国江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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