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8月1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三)无形资产具体情况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使用的自有土地使用权合计约2,034.26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

  该宗土地使用权系由原北京市宣武区房地产经营开发公司取得的出让土地,后由原北京市宣武区房地产经营开发公司协议转让给公司,该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出让金及契税已缴清,并取得了原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宗土地及其土地上房屋目前实际用途为开设菜百首饰总店,符合国有土地使用证书的证载用途。

  根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西城分局于2020年10月13日出具的书面证明,“经查,截至2020年10月12日12:00,该不动产(注:指菜百股份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京宣国用(2008出)第00129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无抵押、无查封;且在我分局职责范围内,该不动产及权利人均未受到过相关行政处罚”。

  2、商标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取得189项自有注册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

  ■

  ■

  ■

  ■

  ■

  ■

  ■

  ■

  ■

  ■

  ■

  ■

  ■

  ■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