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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1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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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证券代码:603916   证券简称:苏博特   公告编号:2021-041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博特新材料泰州有限公司、江苏道成不锈钢管业有限公司、镇江吉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4,500万元,已为其提供担保余额0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均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博特新材料泰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博特”)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申请贷款,公司拟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1,000万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道成不锈钢管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道成”)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宁支行申请贷款,公司拟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共计2,000万元。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吉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吉邦”)因生产经营需要,拟为其全资子公司镇江吉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吉邦”)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1,500万元。

  (二)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泰州博特基本信息如下:

  1) 注册地点:泰兴经济开发区江泰中路(闸南南路)26号;

  2) 注册资本:33,000万元;

  3) 法定代表人:洪锦祥;

  4) 经营范围:建筑新材料的研究、生产(按环保部门核定的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金属材料的研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5) 主营业务:混凝土外加剂的研发、生产、销售;

  6) 财务数据:泰州博特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为7.12亿元,所有者权益为4.07亿元,净利润为4,022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江苏道成基本信息如下:

  1) 注册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中山科技园赢鑫路22号;

  2) 注册资本:10,060万元;

  3) 法定代表人:陈建华;

  4) 经营范围:不锈钢管道、管件及不锈钢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建筑材料、化工产品、劳保用品、电气设备销售;

  5) 主营业务:不锈钢管道的研发、生产、销售。

  财务数据:江苏道成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为9,981万元,所有者权益为4,776万元,净利润为1,618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南京华胜信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镇江吉邦基本信息如下:

  1) 注册地点:句容市边城镇中小企业科创园18号;

  2) 注册资本:2,000万元;

  3) 法定代表人:张召舟;

  4) 经营范围:装修用高性能石膏基建筑材料的研发、生产;室内外装饰装潢工程施工;应用软件开发。

  5) 主营业务:装修用高性能石膏基建筑材料的研发、生产;

  6) 财务数据:镇江吉邦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为5,481万元,所有者权益为2,648万元,净利润为32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泰州博特与江苏道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吉邦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62%的股权,镇江吉邦系江苏吉邦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泰州博特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拟为江苏道成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宁支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江苏吉邦拟为镇江吉邦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泰州博特、江苏道成、镇江吉邦向银行申请贷款系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上述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稳定,担保风险可控。对上述子公司的担保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利益构成损害。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京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3,000万元,无逾期担保。

  六、上网公告附件

  泰州博特、江苏道成、镇江吉邦财务报表(2020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7日

  ●报备文件

  (一)《保证合同》

  (二)《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营业执照

  证券代码:603916   证券简称:苏博特   公告编号:2021-036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7月22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缪昌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参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指定披露媒体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参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指定披露媒体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锁暨上市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参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指定披露媒体的《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参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指定披露媒体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7日

  ●报备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916   证券简称:苏博特   公告编号:2021-035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解锁股票数量:186.48万股

  ● 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1年8月20日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31万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88人,首次授予价格为8.69元/股。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根据解除限售安排适用不同的限售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预留股份133万股,预留股份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和24个月。

  (二)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2018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刘俊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2、2018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核查〈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公司自 2018年6月7日起通过内网发布了《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 2018 年6月7日至 2018 年6月17日。截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18年6月20日披露了《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年6月25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 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出具了《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法律意见书》。

  6、2018年8月1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办理,并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7、2019年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向10名激励对象授予133万股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出具了《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8、2019年3月1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办理,并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9、2019年7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完成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刘茂芳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股票共计3万股。

  10、2020年7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完成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石亮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股票共计6万股。

  (三)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

  (四)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情况

  2019年8月29日,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2020年4月21日,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2020年8月21日,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2021年3月31日,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本次解锁为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二、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

  三、本次激励对象股票解锁情况

  ■

  备注:鉴于公司2021年5月18日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2股;根据《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上述表格中本次解锁股份数量已相应做出调整。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1年8月20日

  (二)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186.48万股。

  (三)董事、监事和高管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公司股票还需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4、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北京)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如下: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苏博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满足《激励计划》所规定的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苏博特本次解除限售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意见

  (二)监事会意见

  (三)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3916   证券简称:苏博特   公告编号:2021-037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公司于2021年7月22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月星主持,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锁暨上市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17日

  ●报备文件

  (一)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916   证券简称:苏博特   公告编号:2021-040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半年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的要求,现将公司2021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2021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产销情况如下:

  ■

  二、报告期内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变动情况

  高性能减水剂平均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10.46%,高效减水剂平均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15.01%,功能性产品平均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8.08%。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环氧乙烷平均采购价格较上年同期上涨13.23%,甲醛平均采购价格较上年同期上涨37.36%,工业萘平均采购价格较上年同期上涨7.25%。

  三、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3916   证券简称:苏博特   公告编号:2021-039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987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公开发行了696.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9,680.00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83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69,68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京永验字[2020]第210004号验资报告。

  2021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期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中58,990,000.00元,公司使用承兑汇票支付给募投项目-年产62万吨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剂建设项目的施工方,2021年5月使用募集资金对该款项进行置换。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城西支行、中信银行南京分行、中国银行南京江宁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严格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要求来管理、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21年1-6月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021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26,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实际使用19,43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于2021年4月1日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情况。

  附表:2021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7日

  

  2021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编制单位: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代码:603916                       公司简称:苏博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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