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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1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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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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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2020年5月18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注册并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的中期票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和《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号、2020-063号、2020-074号)。

  近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1]MTN622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接受注册通知书》主要事项如下:

  一、公司本次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30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并按照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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