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7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30日以书面、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发出。
2. 2021年8月1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
3.公司应参会的董事6人,实参会董事6人。
4.与会董事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并接受了牛国君先生提出的辞去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职务的辞呈,与会董事对牛国君先生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二)审议《关于聘任牛国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会议以6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任牛国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牛国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独立董事认为:
牛国君先生具备《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市场禁入规定》,以及《公司章程》中有关担任公司总经理的相关条件,同意聘任牛国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牛国君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同意向本次董事会提交审议《关于聘任牛国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三)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牛国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会议以6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牛国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候选人。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
股东代表董事候选人牛国君先生具备《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市场禁入规定》,以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出任公司董事的相关条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牛国君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同意提名牛国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
(四)审议《关于聘任马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会议以6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任马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马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五)审议《关于成立汪清吉电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
会议以6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成立汪清吉电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汪清吉电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名称为准),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成立汪清吉电能源有限公司的公告》(2021-069)。
(六)审议《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广西国电投海外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减资的议案》
关联董事周博潇先生和何宏伟先生在表决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4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广西国电投海外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减资的议案》,同意广西国电投海外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各方同比例减资,其中公司减资金额24,500万元,减资前后公司对广西国电投海外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变。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广西国电投海外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减资的关联交易公告》(2021-070)。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牛国君先生简历
2.马佳先生简历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十日
附件1
牛国君先生简历
牛国君,男,1969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工程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
曾任吉林松花热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松花江项目筹务处副主任、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浑江发电公司副总经理、白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二道江发电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通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白城发电公司总经理;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发展部主任、总经理助理、计划经营与发展部主任、营销中心主任;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
牛国君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2
马佳先生简历
马佳,男,1977年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工程师。
曾任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审计监察部主任助理、财务管理部副主任;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与产权管理部副经理;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白城项目筹建处副主任;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白城发电公司副总经理;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吉林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松花江第一热电分公司副总经理;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白城发电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马佳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8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30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公司应参加表决的监事4人,实参加表决的监事4人。
4、参与表决的监事占公司全体监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广西国电投海外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减资的议案》
会议以4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广西国电投海外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减资的议案》,同意广西国电投海外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各方同比例减资,其中公司减资金额24,500万元,减资前后公司对广西国电投海外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变。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周博潇先生和何宏伟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广西国电投海外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减资的关联交易公告》(2021-070)。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9
关于成立汪清吉电能源有限公司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统筹开发汪清县域内集中式光伏、整县分布式光伏、抽水蓄能及综合智慧能源项目等工作,拟成立公司全资子公司—汪清吉电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名称为准),注册资金5,000万元。
2. 2021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6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汪清吉电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尚需在当地工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资金来源是自有资金。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汪清吉电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名称为准)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业务范围: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一般项目;太阳能和风电开发;抽水蓄能电站、综合智慧能源等开发。(具体业务范围以审核机关核定为准)。
注册资金:5,000万元。
注册地址:吉林省汪清县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在汪清县开发建设集中式光伏、整县分布式光伏、抽水蓄能及综合智慧能源项目,设立子公司有助于推进项目落地;有助于加快推动公司清洁能源转型发展步伐,提高公司在吉林东部区域能源行业的影响力。
2.存在的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
主要风险:
受吉林地区用电负荷影响,吉林东部区域集中式光伏指标取得存在不确定性。
应对措施:
研判政策导向,深入研究能源局等相关部门文件要求,把好光伏项目指标申报质量关,积极争取项目指标落地。
四、其他
1.本次公告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此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2.备查文件目录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0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广西国电投海外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减资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电股份”或“公司”)持有广西国电投海外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海外能源”)35%股权,国家电投广西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公司”)持有广西海外能源40%股权,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能成套”)持有广西海外能源20%股权,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水电第十一局”)持有广西海外能源5%股权。现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各方股东拟对广西海外能源进行同比例减资,将广西海外能源注册资本金由200,000万元减至130,000万元。
2.电能成套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广西公司是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持有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60.03%的股权。
因公司与广西公司、电能成套同受公司实际控制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因此本次减资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广西国电投海外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减资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周博潇先生和何宏伟先生在表决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与会的4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该议案。该项关联交易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确认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国家电投集团广西电力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南宁市高新区鲁班路99号
法定代表人:毛国权
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47400万元
税务登记证号码:91450000MA5KCJ6H9L
主营业务包括:电力(水、火、气、风、太阳能、生物质发电)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综合智慧能源、海水淡化、工业气体的生产和销售;煤炭及其制品的销售、物流和仓储;环境保护工程,节能项目开发,粉煤灰等电厂工业废弃物的开发与利用;电力工程,热力工程咨询、技术服务;工程监理,工程招标代理,物业服务;国内贸易,进出口贸易;境外电力及相关业务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
2.产权关系及股东情况
(1)股东情况
■
(2)主要产权关系情况
■
3.近一年及一期主要经营情况
■
4.构成何种关联关系
公司与广西公司同受国家电投集团控制。
5.经核实,国家电投集团广西电力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里北街15号
法定代表人:张勇
注册资本金:人民币23339万元
税务登记证号码:91110000100012981E
主营业务包括: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电子公告服务(有效期至2021年08年19日);出版物零售;水电、火电、输变电工程所需设备、各种电力设备及其配件的组织生产、供应、销售;接受委托承包电力建设成套设备项目;电力成套设备的监理、监造;其它有关工程成套设备的供应;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政府采购代理、工程招标代理、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业务、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下的国际招标采购业务、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招标代理及货物和服务类招标代理业务;进出口业务;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仓储、运输管理;电力成套设备的展销;技术开发;会议服务;物业管理;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销售办公用品、办公机械及耗材、办公家具、家用电器、食品、服装、鞋帽、日用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消防器材、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室内装饰材料、橡胶制品、塑料制品、日用杂货、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照相器材、通讯设备、电子产品、体育用品、纺织品、钟表眼镜、化妆品、玩具、汽车配件。(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出版物零售、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产权关系及股东情况
(1)股东情况
■
(2)产权关系情况:
■
3.近一年及一期主要经营情况
■
4.构成何种关联关系
公司与成套公司同受国家电投集团控制。
5.经核实,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西国电投海外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4月9日
公司注册地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金海路20号南宁综合保税区商务中心1号楼4层4-02号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亿元
公司的经营范围:电力的开发、投资;电力工程(凭资质证经营);电力供应(凭许可证的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为准);海水淡化工程(凭资质证经营);工业气体的生产和销售;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凭许可证的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为准);煤炭及其制品的销售;道路货物运输(凭许可证的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为准);仓储服务(除危险品仓储);环境保护工程(凭资质证经营);节能项目开发;工业废物的开发与利用;热力工程及技术服务(凭资质证经营);工程监理(凭资质证经营);工程招标代理;物业服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境外电力业务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近一年及一期主要经营情况
■
四、减资安排
广西海外能源的注册资本金由人民币20亿元减至人民币13亿元。注册资本金变更后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减资金额由广西海外能源于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前退还至各股东方。
■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受海外疫情影响,广西海外能源在海外项目进度放缓,为实现各方股东的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经各方股东协商一致,拟对广西海外能源进行同比例减资。本次减资不会改变公司对广西海外能源的股比,有利于公司资金优化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行为,也不会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六、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1.本次减资不会改变公司对广西海外能源的股比,有利于公司资金优化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行为,也不会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2.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上述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发表意见如下: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无异议。
八、2021年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止2021年6月末,公司未与国家电投集团广西电力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事项,与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16.46万元。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