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8月1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公告编号:2021-079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8月5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2.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关于公司拟处置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处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三、备查文件

  1.《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

  2.《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公告编号:2021-080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8月5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2.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关于公司拟处置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处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三、备查文件

  1.《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公告编号:2021-081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处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拟处置资产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本次资产处置事项拟采用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交易最终成交的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本次交易最终成交的结果确定是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资产处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监管部门批准。

  4.本次资产处置事项经依法设立的拍卖机构挂牌进行,公开征集受让方,交易对方、交易价格以及最终完成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资产处置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为落实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对公司张士厂区内产蒸汽量40吨/时以下燃煤锅炉必须在2021年供暖前停用的要求,公司拟处置原有3台燃煤锅炉主体及配套设施。3台燃煤锅炉属于国家环保治理淘汰锅炉,且均为散装锅炉,解体后已无再使用价值。

  本次资产处置事项拟采用公开拍卖形式进行,拍卖工作拟委托天津市拍卖总行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天津市拍卖总行有限责任公司为天津一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一商”)控股子公司,天津一商受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控制,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委托拍卖事项佣金由买受人支付,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相关规定,本次资产处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该笔拟处置资产账面净值为332.72万元,鉴于拆除所需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最终确定起拍价为90万元。

  (二)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资产处置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资产处置事项的进展决定相关后续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拍卖行,并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起拍价格、具体拍卖条件、流拍后处置、核实认购方资格、办理相关手续等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议案经本次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至该笔资产交割完成之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无需经有关监管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因本次资产处置将委托天津市拍卖总行有限责任公司以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公开征集受让方,目前交易对方尚未确定。公司将根据公开拍卖进展情况,及时披露交易对方情况。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处置资产为公司原有3台燃煤锅炉主体及配套设施。3台燃煤锅炉属于国家环保治理淘汰锅炉,且均为散装锅炉,解体后已无再使用价值。该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该资产不存在诉讼或者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本次拟处置资产账面净值为332.72万元,鉴于拆除所需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最终确定起拍价为90万元。

  四、本次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拟处置资产为公司根据相关政策要求需拆除、且解体后无再使用价值的资产,因此本次资产处置事项的完成将有利于提升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和环保水平;

  2.鉴于本次资产处置的交易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暂时无法预计,具体会计处理以后续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为准。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提出的处置资产的议案,有其客观性和必要性,符合相关政策要求,有助于提升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和环保水平。本次交易方式通过公开挂牌交易方式实施转让,交易价格和交易方式公允合法,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侵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资产处置事项的进展决定相关后续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拍卖行,并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起拍价格、具体拍卖条件、流拍后处置、核实认购方资格、办理相关手续等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事项是为了提高公司内部的决策效率,属合理、合法的经济行为,没有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对本次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事项的审议结果。

  六、备查文件

  1.《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

  2.《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1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