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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0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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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4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07月27日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08月05日以现场与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共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及议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对外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森特股份关于对外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因联合中标对外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森特股份关于因联合中标对外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蒋东宇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蒋东宇先生兼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职,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8月06日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5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反担保中被担保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八局”)

  ●反担保人: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森特股份”)

  ●反担保金额:本次反担保的最终金额为15,794,019.60元。

  ●本次担保为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中建八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科公司”)为公司持股40%的参股公司,中建八局持有环科公司60%股权。因环科公司参与投标苏州市“吴江区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2021年度工程(二期)设计施工一体化建设项目工程总成包”工程项目,以环科公司承担的合同金额197,425,245.00元的10%分别作为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为保证项目推进进度,中建八局先行代为开具两份保函,公司按持环科公司股权比例的40%提供15,794,019.60元的反担保,反担保期间自中建八局开具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之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为止。

  公司于2021年08月0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森特股份关于对外提供反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属于年度担保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中建八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350,000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68号27层

  法定代表人:李永明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各类别工程的咨询、设计、施工、总承包和项目管理,化工石油工程,电力工程,基础工程,装饰工程,工业筑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混凝土预制构件及制品,非标制作,建筑材料生产、销售,建筑设备销售,建筑机械租赁,房地产开发,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从事建筑领域内的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中建八局股权结构:

  ■

  (二)中建八局与公司的关系

  中建八局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环科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建八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C楼

  法定代表人:张贺涛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 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水污染治理,机械设备租赁,环保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四、反担保的事项及主要内容

  反担保人(甲方):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人(乙方):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主债务人(丙方):中建八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反担保形式:连带保证

  反担保期间:自乙方开具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之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为止。

  反担保范围:乙方以环科公司承担的合同金额的197,425,245.00元的10%为丙方开具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甲方就乙方为丙方开具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的40%承担保证责任,合计担保金额为15,794,019.60元。

  五、董事会意见

  出席此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上述反担保议案,公司本次向中建八局提供反担保是为了满足参股公司环科公司的正常经营需要,有利于环科公司的持续经营与稳定发展,中建八局及环科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整体风险可控。本次反担保事项预期不会给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上述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向中建八局提供反担保,是为了保障参股公司环科公司的正常经营需求,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长远发展战略,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环科公司作为被担保人,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鉴于上述,我们同意该议案。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1,655,243.60元(不含本次),占本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55%,均为对参股公司中建环科的担保。此次担保被批准后,本公司对参股公司中建环科的担保总额累计27,449,263.2元,占本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28%。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中建八局、环科公司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8月06日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6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因联合中标对外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反担保中被担保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八局”)

  ●反担保人: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森特股份”)

  ●反担保金额:本次反担保的最终金额为254,521,192.72元。

  ●本次担保为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本次反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近期,公司与中建八局组成的联合体中标“重钢渔鳅浩原址场地污染土壤治理修复项目”,中标金额为333,500,000元。根据要求,中标人(森特股份与中建八局组成的联合体)需向招标人(重庆渝泓土地开发有限公司)提交低价风险担保,担保金额为最高限价的85%,即636,302,981.81元。低价风险担保已由中建八局以银行保函形式向招标人提供,森特股份需为中建八局提供反担保。根据联合体双方在本项目中应承担的工作量比例等因素,公司本次的反担保比例为40%,金额为254,521,192.72元。

  反担保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期间自中建八局开具银行保函之日起至2024年6月8日为止。

  公司于2021年08月0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森特股份关于因联合中标对外提供反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中建八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350,000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68号27层

  法定代表人:李永明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各类别工程的咨询、设计、施工、总承包和项目管理,化工石油工程,电力工程,基础工程,装饰工程,工业筑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混凝土预制构件及制品,非标制作,建筑材料生产、销售,建筑设备销售,建筑机械租赁,房地产开发,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从事建筑领域内的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中建八局股权结构:

  ■

  (二)中建八局与公司的关系

  中建八局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反担保的事项及主要内容

  反担保人(甲方):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人(乙方):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反担保形式:连带责任保证

  反担保期间:自乙方开具银行保函之日起至2024年6月8日为止。

  反担保范围:甲方就乙方为招标人(重庆渝泓土地开发有限公司)开具最终银行保函的40%承担保证责任,即254,521,192.72元。

  四、董事会意见

  出席此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上述反担保议案,公司本次向中建八局提供反担保是为了顺利实施联合体中标项目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在环保领域,特别是土壤修复领域的业务开拓。中建八局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整体风险可控。本次反担保事项预期不会给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上述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向中建八局提供反担保,是在保障公司生产经营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长远发展战略,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中建八局作为被反担保方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鉴于上述,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27,449,263.2元(不含本次),占本公司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28%。此次担保被批准后,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累计281,970,455.92元,占本公司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3.20%。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七、备查目录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8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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