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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0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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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39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神鹰集团商铺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诉讼等基本情况

  截止法院裁定受理浙江神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鹰集团”)的破产清算日(2016年4月29日),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为神鹰集团银行融资提供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15,700万元。截止2018年2月,本公司已为神鹰集团代偿银行本金15,700万元,利息127.41万元,共计代偿本息15,827.41万元。上述代偿款及相关费用54.86万元已向神鹰集团管理人完成债权申报。

  关于本公司对神鹰集团担保的反担保抵押资产,经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诸暨朗臻幸福家园小区14间商铺的变现价款,本公司在代偿款57,143,683.08元、至实际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以年利率6%为限)计算的利息损失(其中30,000,000元自2016年11月23日起,27,143,683.08元自2016年11月24日起计算)及律师代理费35万元范围内优先受偿;诸暨鼎盛苑小区18间商铺的变现价款在6,900万元的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详见本公司于2018年1月24日披露的临2018-005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二审判决结果的公告》。

  根据反担保资产价值以及未来可能受偿金额,截至2020年末上述商铺已累计计提坏账准备5,996.34万元。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授权经营层在价格合适前提下行使折价抵偿的权利,即由公司经营层与破产管理人签订债权抵偿协议,适时将两处商铺权证过户到本公司。

  二、最新进展

  经多方协调、共同努力,上述幸福家园14间商铺、鼎盛苑18间商铺已分别于2021年8月3日、4日过户至本公司名下。

  三、本次诉讼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案预计将减少本公司利润772.41万元。以上财务数据为财务部初步核算数据,最终数据以年审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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