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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0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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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金额下限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需求,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8月6日起调整投资者投资旗下部分基金的单笔最低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金额下限。现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范围

  ■

  二、 调整内容

  自2021年8月6日起,投资者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本公司旗下上述适用基金,单个基金账户单笔首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最低金额调整为1.00元,超过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元,超过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如销售机构(包括本公司直销柜台)对于最低申购金额(含定期定额投资金额)及追加申购最低金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次调整方案所涉及的内容,将在更新招募说明书时一并予以调整,敬请投资者留意。

  三、重要提示

  1、销售机构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自身的相关情况设定本公司旗下上述适用基金的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金额下限,投资者在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时,需遵循对应销售机构的规定。

  2、投资者在本公司、销售机构办理上述适用基金相关业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应遵循对应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最新版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也可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或010-66555662)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mfcteda.com查询。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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