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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0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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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1-090
债券代码:113047 债券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于2021年7月29日、7月30日、8月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证得知,截至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风险提示:

  1、新的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可能加大光伏玻璃产业的竞争;

  2、公司动态市盈率为17.43倍,市净率为5.91倍,处于较高水平;

  3、公司主营业务、产品品种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全资子公司资兴硅业专业从事超白石英砂的生产与销售,目前仅为公司超白玻璃生产制造提供原材料,与单晶硅材料、多晶硅材料及太阳能发电无关。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于2021年7月29日、7月30日、8月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现将有关情况核实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近期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

  2021年7月2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修订后的《印发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工信部原[2021]80号,以下简称“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为保障光伏产业发展需要,新的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对光伏玻璃产能置换实行差别化政策,新上光伏压延玻璃项目不再要求产能置换。光伏压延玻璃产能的放开政策,可能加大光伏玻璃产业的竞争,可能对公司进入光伏玻璃领域产生不利影响,对于未来光伏玻璃价格也可能产生不利影响,但该政策对公司当前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和短期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

  除此之外,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内、外部经营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俞其兵函证得知,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除上述事宜和公司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外,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者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公司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 风险提示

  (一) 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截至2021年8月2日收盘,公司动态市盈率为17.43倍,市净率为5.91倍。

  近期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发生较大波动(连续三个交易日涨停),换手率及成交量、成交金额较高,股价涨幅已大于行业内大部分上市公司涨幅,本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理性投资,注意市场交易风险。

  (二)公司主营业务、产品品种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近期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资兴旗滨硅业有限公司增资有关情况的说明。

  公司分别于2021年6月12日、2021年7月29日披露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资兴旗滨硅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兴硅业”)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专业从事超白石英砂的生产与销售,目前仅为公司超白玻璃生产制造提供原材料。公司资兴硅业业务与产品用途与单晶硅材料、多晶硅材料及太阳能发电无关。

  四、 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没有其他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网站、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

  五、 备查文件

  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回复函》。

  2、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自查情况说明。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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