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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0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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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26                  证券简称:山东威达             公告编号:2021-059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199号)。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6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按照要求及证监会的核查意见对有关问题进行了答复,并对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报告》等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修订。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2021年7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回复》”)、《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

  现根据证监会的进一步核查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修订,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二次修订稿)》。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3日

  证券代码:002026            证券简称:山东威达            公告编号:2021-060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7月3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赵登平先生、万勇先生、孟红女士和董事姜庆明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明燕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其中,关联董事杨明燕女士、杨桂模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再融资政策法规及监管部门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调减,主要内容如下: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9,996.3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890.1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刊登在2021年8月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关于调整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公告》刊登在2021年8月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其中,关联董事杨明燕女士、杨桂模先生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董事会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拟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刊登在2021年8月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及《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刊登在2021年8月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其中,关联董事杨明燕女士、杨桂模先生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董事会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调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刊登在2021年8月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刊登在2021年8月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其中,关联董事杨明燕女士、杨桂模先生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董事会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调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规要求,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的分析,修订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刊登在2021年8月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二次修订稿)》刊登在2021年8月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3日

  证券代码:002026               证券简称:山东威达               公告编号:2021-061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7月3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信平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其中,关联监事曹信平女士回避表决。

  根据再融资政策法规及监管部门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调减,主要内容如下: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9,996.3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890.1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关于调整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公告》刊登在2021年8月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2、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其中,关联监事曹信平女士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董事会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拟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及《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刊登在2021年8月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3、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其中,关联监事曹信平女士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董事会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调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刊登在2021年8月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4、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其中,关联监事曹信平女士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董事会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调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规要求,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的分析,修订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修订稿)》。

  《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二次修订稿)》刊登在2021年8月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8月3日

  证券代码:002026                证券简称:山东威达                公告编号:2021-062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及于2021年1月5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1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了调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16日、2021年1月6日、2021年7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再融资政策法规及监管部门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1年8月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调减,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调整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数额调整情况如下: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9,996.3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890.1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调整履行的相关程序

  公司于2021年8月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中的募集资金数额等事项进行了调整。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调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尚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3日

  证券代码:002026                证券简称:山东威达               公告编号:2021-063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及于2021年1月5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1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了调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16日、2021年1月6日、2021年7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再融资政策法规及监管部门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1年8月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进行了调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刊登在2021年8月3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3日

  证券代码:002026               证券简称:山东威达              公告编号:2021-064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后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

  (二次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8月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二次修订稿)的议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有关规定,公司现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等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前提

  公司基于以下假设条件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分析,本次发行方案和发行完成时间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发行的实际情况为准。具体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公司于2021年10月底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3、在预测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时,以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423,226,219股为基础。除此之外,仅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影响,未考虑股票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行权等其他因素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形;

  4、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5,890.15万元,暂不考虑相关发行费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1,750.01万股。上述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份数量仅为估计值,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最终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票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5、假设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在2020年度净利润的基础上分别增长10%、持平和下降10%;

  6、未考虑预案公告日至2021年末可能分红的影响,该假设仅用于预测,实际分红情况以公司公告为准;

  7、未考虑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8、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9、上述假设仅为测试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的前提下,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如下(注: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规定计算):

  ■

  由上表可知,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若2021年公司净利润未能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预计短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将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因此,公司短期内即期回报会出现一定程度摊薄。

  公司对2021年度净利润的假设仅为方便计算相关财务指标,不代表公司相应年度的盈利预测和业绩承诺;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取得核准、何时取得核准、发行数量及发行时间等均存在不确定性。投资者不应根据上述假设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股本规模及净资产规模将会相应增加。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可能需要一定时间才能得以体现,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本次发行是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随着近些年以锂电池为代表的新能源电源在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电动工具、电动自行车及能源存储等领域的日益广泛应用,锂电池产业规模也呈快速增长趋势。根据工信部及海关总署数据,2020年我国锂离子电池产量达188.5亿只,同比增长14.4%;其中出口22.21亿只,同比增长6.42%,出口金额159.4亿美元,同比增长22.32%。

  上海拜骋所生产的锂电池包产品目前已应用于电动工具、园林工具、电动滑板车及儿童电动汽车等领域,目前已开拓了德国汉斯安海、韩国启洋、美国Radioflyer等电动工具、儿童玩具领域知名客户。公司目前已与行业知名企业,如博世、TTI、牧田、百得、宝时得等电动工具、园林工具企业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凭借在电动工具零部件领域的多年积累,公司对电动工具及零部件的功能要求、质量标准、产品理念等信息均有深刻的理解和掌握,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抓住新能源电池领域当前发展机遇,结合自身优势,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电动工具及相关领域核心部件的配套能力,更好的满足下游客户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发行是增强公司新能源电源研发能力的需要

  上海拜骋目前已具有较强的电动工具开关、锂电池电源相关产品及生产线的研发及设计能力。经过多年积累,上海拜骋在锂电池自动化组装及相关控制系统设计上具有行业领先水平的核心技术,目前已拥有相关发明专利22项:其中国内发明专利16项,美国的发明专利5项,德国的发明专利1项;拥有实用新型专利33项,相关的软件著作权6项。

  本次募投项目——新能源储能电源研发中心项目的建设,一方面公司将通过购置研发设备、招聘研发人员、完善研发体系等,进一步增强公司在锂电池包管理系统和集成控制方面的技术能力;另一方面,也将提升公司锂电池包自动化组装流水线的系统设计及研发能力,以及对生产线自动检测设备的系统集成能力。因此,本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提升公司在新能源电源业务领域的研发实力,缩短产品迭代周期,降低产品成本,增强产品品质及市场竞争力。

  (三)本次发行可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此外,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进一步增强公司资本实力,优化公司抗风险能力和融资能力,有利于公司未来持续稳健发展。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发行的募集投资项目为扩增智能新能源储能电源自动化组装车间及新能源储能电源研发中心,将继续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目前公司已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储备,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从公司经营管理的角度来看,项目的实施能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升市场地位、增强研发能力、保障持续盈利能力和规模,有助于公司抓住当前新能源电源行业发展机遇,具有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利于巩固行业地位,为公司实现长期战略发展目标奠定基础。

  五、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为了有效防范短期内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拟通过以下措施增厚未来收益,提升股东回报:

  (一)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能够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竞争力,为股东创造价值。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可有效提高公司主营业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投项目效益,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提前实施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完成项目建设,增加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弥补本次发行导致可能产生的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二)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监管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必须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

  (三)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给予投资者合理回报

  根据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将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努力提升对股东的回报。

  (四)坚持以效益为核心,积极培育新动能及利润增长点

  在坚持经济效益为核心的前提下,公司将加速推进产品高端化、产业智慧化、产业多元化的发展方针:电动工具零部件领域,公司将重点突破高档夹具类新产品开发,加速现有成熟优势产品的市场开拓,持续加大对轴、齿轮等相关产品的开发生产力度;机床、智能装备制造业务则聚焦重点领域,深耕产线自动化、物流自动化、智能装备等优势业务,积极推进相关新产品、新项目的研发,培育壮大新动能,推动公司加速发展。

  此外,公司将围绕主营业务和产品,在合理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积极寻找相关领域的投资机会,对新业务、新产品进行适当布局,推动公司业务的多元发展,通过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回报股东。

  (五)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合理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六、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所作出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接受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的相关处罚或相关监管措施,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二)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所做出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威达集团、实际控制人杨桂模分别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本人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公司/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若中国证监会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的,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愿意接受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本人的相关处罚或相关监管措施;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七、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分析及填补回报措施、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等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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