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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0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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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绝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1-045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7月28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21年8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戴文军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经认真自查,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和资格。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议案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1、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拟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批复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对象须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外机构投资者和自然人等合法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以竞价方式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且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通过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以竞价方式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按照上交所的相关规则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38,393.55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184,267,408股(含本数)。

  本次发行最终发行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发行数量=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如所得股份数不为整数的,对于不足一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

  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在上述发行数量上限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协商确定。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在本次发行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因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及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单位:万元

  ■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由于公司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及《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需要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募资金的专项存储账户,实行专户管理,该专项存储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高效、顺利地进行,请各位董事审议并批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的情况下,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有关事宜,具体如下:

  1、授权董事会选任、聘请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验资机构等中介机构,具体承办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有关工作;

  2、授权董事会代表本公司与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机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依法进行沟通,依法履行申报、审核程序;

  3、授权董事会在经股东大会批准的非公开发行方案框架内,根据证券市场行情以及相关政策环境的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或调整发行时机、发行时间、发行价格、发行数量的选择条件;

  4、授权董事会为本次非公开发行之目的,进行与特定发行对象或证券申购人,以及上述主体的代理人、顾问的磋商、沟通;

  5、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时所依据的外部因素(包括:证券市场、政策环境或可能对本次非公开发行产生影响的其他外部因素)发生变动时,根据上述情势变化,及时酌情调整经股东大会批准的发行方案或发行定价基准日;

  6、授权董事会、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或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签署、出具有关法律文件、做出相关承诺;

  7、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股票发行、认购、询价、定价等有关事宜、办理筹集资金专项存储及监管、办理新股上市的有关事宜、办理验资、工商变更登记、信息披露等事务;

  8、授权董事会依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情况酌情对本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予以修订;

  9、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或经董事会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调整的非公开发行方案的框架内,做出任何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决定,进行任何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工作,签署任何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文件;

  10、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3日

  

  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绝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0-051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8月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中,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日

  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绝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1-044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0年5月13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1年5月7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化存款或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披露的2020-015号《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于2021年4月16日披露的2021-023号《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一、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天津阿正食品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签署了《长沙银行结构性存款协议》,于2021年7月30日赎回,收回本金70,000,000.00元,获得收益537,523.15元;绝味食品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1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署了《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协议》,于2021年8月2日赎回,收回本金103,000,000.00元,获得收益258,064.38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日

  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绝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1-046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7月28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2021年8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张高飞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三、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公司监事会经认真自查,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和资格。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定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议案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1、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拟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批复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对象须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外机构投资者和自然人等合法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以竞价方式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且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通过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以竞价方式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按照上交所的相关规则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38,393.55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184,267,408股(含本数)。

  本次发行最终发行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发行数量=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如所得股份数不为整数的,对于不足一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

  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在上述发行数量上限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协商确定。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在本次发行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因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及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单位:万元

  ■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由于公司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及《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贵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使用和监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公告》。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数量、价格等进行了审核。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3日

  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绝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0-048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84,267,408股(含本数),未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发行当年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做了相关测算,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一)基本假设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预计于2021年11月完成发行,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184,267,408股(含本数)。此假设仅用于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于本次发行实际完成时间和发行股票数量的判断,最终应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实际发行完成时间和发行股份数量为准;

  4、假设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2020年度增长25%,即分别为87,670.60万元和84,938.38万元。

  假设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1)较2020年度降低25%;(2)与2020年度持平;(3)较2020年度增长25%。以上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主要财务指标的摊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5、基于谨慎性原则,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的影响;

  6、在测算公司本次发行前后期末总股本变化时,仅考虑本次发行对总股本的影响,不考虑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等其他可能产生的股权变动事宜。

  (二)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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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每股收益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计算。

  注2:计算每股收益所使用的期初股份总数为2020年末股份总数。

  根据上述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预计短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将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因此,公司短期内即期回报会出现一定程度的摊薄。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规模和净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短时间内公司的每股收益指标有所下降,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但是随着募集资金效益的逐步实现,这一状况将得到逐浙改善。公司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行业发展趋势,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符合公司的战略目标,有利于提升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公司业务协同性及核心竞争力。募集资金投资的实施有利于完善公司的战略布局,加强公司市场竞争力,提升公司中长期盈利能力,提升公司整体品牌价值。关于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请见本次《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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