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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3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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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17          证券简称:安靠智电       公告编号:2021-084

  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晓晖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1年7月30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7月3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7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溧阳市天目湖大道100号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家坝会议室)。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83,477,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645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79,575,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7.325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902,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20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1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13%。

  3、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影响,见证律师通过视频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3,47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0年激励计划中未授予部分股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3,47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3,47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454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45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83,47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454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455%。

  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3,47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3,47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454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45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黄楚玲律师、黄茜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300617          证券简称:安靠智电        公告编号:2021-085

  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于2021年7月30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2020年激励计划中未授予部分股份的议案》以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6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803,081股,新增股份于2021年7月16日上市,公司总股本由129,343,605股变更为168,146,686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29,343,605元变更为人民币168,146,686元。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张冬云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50,000股,回购价格为10.91元/股;将回购用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2,209,650股股份中未授予的50股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注销2020年激励计划相关股份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68,146,686股变更为167,996,636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68,146,686元变更为人民币167,996,636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注销2020年激励计划相关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特此公告。

  

  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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