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7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东方红稳添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份额及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等事项的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东方红稳添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拟增加C类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及对前两次公告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内容进行更正。

  一、增加C类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相关内容

  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东方红稳添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后,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7月30日(含)起对东方红稳添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东方红稳添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进行修改。

  本次修改主要涉及增加C类基金份额,同时根据法律法规变动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中的相关表述,上述修订内容均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且本公司已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履行了适当程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原基金份额转为A类基金份额,增设C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C类基金份额代码为013168),单独公布基金净值信息。C类基金份额首次开放申购业务时,C类基金份额的首日基金份额净值同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之后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单独计算净值信息。

  2、相关费用说明

  C类基金份额与A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相同,但在投资者申购C类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

  (1)申购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赎回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时间递减。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赎回,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如下:

  ■

  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持有人承担,赎回费用全部归基金财产。

  (3)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的年费率计提。

  (4)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

  (5)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

  3、登记机构

  C类基金份额的登记机构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A类基金份额的登记机构仍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C类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直销中心

  名称: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9号7层-11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108号供销大厦8层

  法定代表人:宋雪枫

  联系电话:(021)33315895

  传真:(021)63326381

  联系人:于莉

  客服电话:4009200808

  公司网址:www.dfham.com

  2)网上交易系统

  网上交易系统包括基金管理人公司网站(www.dfham.com)、东方红资产管理APP、基金管理人微信服务号和基金管理人指定且授权的电子交易平台,个人投资者可登录上述网上交易系统,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了解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后,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

  (2)代销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5、有关业务规则

  (1)C类基金份额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申购金额的限制

  通过代销机构、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其中,通过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金额及交易级差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2)最低赎回份额的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额为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因赎回、转换等原因导致其单个基金交易账户内剩余的C类基金份额低于1份时,登记机构可对该剩余的基金份额自动进行强制赎回处理。

  (2)本公司暂不开通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的转换业务,也不开通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与C类基金份额之间的转换业务。

  (3)本公司暂不开通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4)本公司暂不开通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转托管业务。

  本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业务规则进行调整并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披办法》”)进行披露。

  6、《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改详见附件《东方红稳添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东方红稳添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登载于《信披办法》规定网站,并根据《信披办法》的规定披露更新后的《东方红稳添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及《东方红稳添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以下简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7、重要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并按照《信披办法》进行披露。

  (2)本基金更新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于2021年7月30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s://www.dfham.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920-0808)咨询。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本基金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二、前期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更正事项

  1、本公司于2018年11月28日发布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东方红稳添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关于东方红稳添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提高基金份额净值精度的公告》(以下合称“变更公告”),对本基金的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摆动定价表述、基金份额净值精度、基金资产估值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并在规定媒介披露了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以下合称“2018年版法律文件”),2018年版法律文件中对变更公告中提及事项均进行了修改;

  2、本公司于2019年10月31日发布了《关于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因《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修订对本基金信息披露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并发布了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以下合称“2019年版法律文件”);

  3、本公司于2021年6月17日发布《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侧袋机制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对本基金增加侧袋机制相关事宜进行修改,并发布了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以下合称“2021年版法律文件”)。

  因2019年版法律文件和2021年版法律文件未包含2018年版法律文件中涉及的修改内容,故本公司特此更正,并在本次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中对2018年版法律文件中涉及的修改内容进行修订,相关内容请投资者以此次更新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为准。由此给投资者带来不便,本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30日

  

  附件1:

  东方红稳添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

  ■

  ■

  ■

  ■

  ■

  附件2:东方红稳添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

  ■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理销售机构并开通定投业务的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农商银行”)协商,上海农商银行自2021年8月2日起(含)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东方红招盈甄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东方红招盈甄选一年持有混合”,基金代码:A类009806、C类009807)、东方红稳添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东方红稳添利纯债”,基金代码:002650)、东方红启东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东方红启东三年持有混合”,基金代码:008985),并同步开通上述基金在上海农商银行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办理

  自2021年8月2日起(含),投资者可通过上海农商银行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业务,并可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定投起点金额为100元,无级差。相关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及流程以上海农商银行的规定为准。实际操作中,对最低购买金额及交易级差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二、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999

  公司网站: www.srcb.com

  2、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808

  公司网址:www.dfham.com

  三、 重要提示

  1、代理销售机构的具体营业网点、业务办理方式及流程等,请投资者遵循代理销售机构的规定。

  2、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3、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30日

  关于东方红智华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部分渠道为代理销售机构的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协商一致,上述机构自2021年8月9日起(含)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东方红智华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东方红智华三年持有混合,基金代码:A类012839、C类012840,以下简称“本基金”)。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办理

  自2021年8月9日起(含),投资者可通过上述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相关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具体流程以上述机构的规定为准。实际操作中,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的限制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二、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站:www.noah-fund.com

  2、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2555

  公司网站:www.5ifund.com

  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021

  公司网站:http://fund.eastmoney.com

  4、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公司网站:http://www.lufunds.com

  5、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055

  公司网站:www.duxiaomanfund.com

  6、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159-9288

  公司网站:www.danjuanapp.com

  7、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118

  公司网站:http://kenterui.jd.com

  8、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000

  公司网站:www.myfund.com

  9、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站:www.yingmi.cn

  10、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017(拨通后转1转8)

  公司网站:www.txfund.com

  11、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站:www.erichfund.com

  12、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站:www.ehowbuy.com

  13、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站:www.fund123.com

  14、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808

  公司网站:www.dfham.com

  三、 重要提示

  1、本基金募集规模上限为80亿元人民币,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等方式实现募集规模的有效控制。

  2、代理销售机构的具体营业网点、业务办理方式及流程等,请投资者遵循代理销售机构的规定。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30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