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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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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1-070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张静女士、李斯龙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张静女士、李斯龙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部分股份,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9,541,98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9,541,98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减持期间为自2021年1月29日起的6个月内,在此期间如果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回购等股份变动事项,则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 3月24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2021年4月29日,控股股东减持计划中设定的减持时间过半,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公司于2021年6月26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2021年7月29日,公司收到天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张静女士、李斯龙先生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其于2021年2月3日至2021年7月28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35,482,3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0%。截至2021年7月29日,天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张静女士、李斯龙的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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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天齐集团及张静女士减持股份为其持有的天齐锂业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其孳生的股份;李斯龙先生减持股份为其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购买的股份及其孳生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天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3、天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天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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