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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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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21-054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张锦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张锦文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职务以及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职务。

  张锦文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及公司正常经营管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张锦文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张锦文先生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日未持有公司股票。

  张锦文先生在任职公司董事长期间,始终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张锦文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21-055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新任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董事长张锦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张锦文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职务以及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JS-2021-054)。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7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新任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应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就提名第五届董事会新非独立董事有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若应飚先生当选第五届非独立董事,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9日

  附件:

  应飚先生简历

  应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5年7月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职称。

  应飚先生历任将乐县漠源供销社会计;将乐县乐马罐头食品有限公司财务科长;将乐县供销合作联社会计;将乐县万安供销社主任;将乐县高唐供销社主任;将乐县供销社合作联社审计、财务科长、副主任;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福建金森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将乐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应飚先生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长职务,与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除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属于高级管理人员离任三年内再次被提名为董事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21-056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2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当面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7月29日下午15点30分在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50号金森大厦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1人,为王吓忠先生。全体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副董事长蔡清楼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举手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新任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的相关要求决定进行公司新任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提名。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应飚先生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并征求应飚先生本人意见后,董事会认为应飚先生符合董事任职资格,公司董事会提名应飚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员。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提名新任董事候选人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下午14时30分在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50号金森大厦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21-057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作为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董事候选人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最近三年内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公司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王吓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郑溪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张火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1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21-058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以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8月16日在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50号金森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充分保护中小股东行使投票权的权益,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依据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而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8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8月16日9:15-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8 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8 月16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11日(星期三)。

  7、出列席对象:

  (1)截至2021年8月11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拟任董事候选人。

  (4)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50号金森大厦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提名新任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7月29日登载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8月15日(星期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

  2、登记地点: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50号金森大厦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提供的书面材料除以上内容外还应包括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说明、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并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廖洋

  联系电话:0598-2261199

  传    真:0598-2261199

  邮政编码:353300

  地址: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50号金森大厦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679”,投票简称为“金森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8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上午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本次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明确每一审议事项的具体指示;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3、若委托人未对审议事项作具体指示的,则视为股东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投票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4、《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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