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7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1-035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22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7月27日(星期二)在公司六楼8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刘肇怀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英飞拓(杭州)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差额补足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英飞拓: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英飞拓(杭州)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差额补足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详见2021年7月30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王戈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2021年7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1-036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22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7月27日(星期二)在公司六楼8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曙凌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华元柳先生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英飞拓(杭州)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差额补足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英飞拓: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英飞拓(杭州)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差额补足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详见2021年7月30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1-037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英飞拓(杭州)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差额补足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全资子公司英飞拓(杭州)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系统”)拟作为原始权益人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进行融资(发行总额不超过2亿元资产支持证券,其中优先级不超过1.9亿,次级0.1亿,期限2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由英飞拓系统认购并持有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专项计划具体期限规模、分层设计、融资利率等资产证券化项目要素以最终发行时的交易结构为准)。公司为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差额补足,公司委托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担保”)就公司对专项计划的差额补足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费率按公允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且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投控”)持有公司26.35%的股权, 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深投控持有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高新投集团”)31.12%股权,高新投担保为高新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高新投担保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将由高新投担保为公司对专项计划的差额补足义务提供担保并收取担保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的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项目概述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渠道,丰富创新融资模式,增强公司资金管理的灵活性,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资产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英飞拓系统拟作为原始权益人,将其在一定期限内对下游客户合法拥有的应收账款债权及附属权益转让给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计划管理人”)设立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进行资产证券化融资。公司为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差额补足(即为专项计划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专项计划应付相关税费、费用以及等额于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投资人预期收益及投资本金款项之和”的差额部分予以补足),公司委托高新投担保就公司对专项计划的差额补足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英飞拓(杭州)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差额补足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的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将由高新投担保为公司对专项计划的差额补足义务提供担保并收取担保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原始权益人、资产服务机构:英飞拓(杭州)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二)基础资产:英飞拓系统对下游客户合法拥有的应收账款债权及附属权益。

  (三)发行总额:不超过2亿元,其中优先级不超过1.9亿,次级0.1亿。

  (四)差额补足义务人: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担保人: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六)计划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七)发行对象: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由英飞拓系统认购并持有。

  (八)增信措施:(1) 优先级/次级分层机制;(2) 超额现金流覆盖;(3) 英飞拓对专项计划提供差额补足承诺;(4) 高新投担保对英飞拓的差额补足义务提供担保。

  (九)挂牌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十)期限:优先级设置循环结构,产品期限2年,其中循环期1.5年,摊还期0.5年,循环期内每满3个月循环购买一次。

  (十一)还本付息方式:优先级循环期每满12个月付息,摊还期按季度(每满3个月)还本付息;次级到期分享剩余收益。

  三、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主要参与方介绍

  本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公司全资子公司英飞拓系统作为原始权益人、资产服务机构,以平安证券作为专项计划管理人,公司为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差额补足,公司委托高新投担保就公司对专项计划的差额补足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一)专项计划的原始权益人、资产服务机构:英飞拓(杭州)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552694469A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莲花街333号莲花商务中心北楼5楼

  法定代表人:叶剑

  注册资本:12,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消防器材销售;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金属结构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通信工程设计与施工;环保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公路安全设施、设备安装;交通安全设施、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工程;信息系统技术、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电子产品、通讯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承接水处理工程、电子自动化工程、空气净化工程、建筑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机场场道工程、民航空管工程、机场弱电系统工程、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智能交通工程、通信系统工程、机电工程、工业自动化工程、市政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城市道路照明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涉及资质证凭证经营),音响设备的安装(限现场),舞台艺术造型设计,灯光设备、智能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室内外装饰设计;批发、零售:电子产品、通讯产品、广播电视设备(除专控),音视频设备,计算机软硬件,教学设备,医疗器械(限一类、二类、三类),仪器仪表;组装、加工、生产:电子产品、通讯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消防技术服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成立日期:2010年4月28日

  与公司关系:英飞拓系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英飞拓系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专项计划的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000234534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注册资本:1,38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是: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中国证监会批准或核准的其他业务。

  成立日期:1996年07月18日

  与公司关系:公司与平安证券无关联关系

  平安证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差额补足义务人: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担保人: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71956268F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城东社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3510-23单元

  法定代表人:刘苏华

  注册资本:7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为企业及个人提供贷款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资性担保;开展再担保业务;办理债券发行担保业务;兼营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自有物业租赁。

  成立日期:2011年04月01日

  与公司关系:高新投担保为公司关联法人

  高新投担保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本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项目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资产证券化是股权融资、债券融资之外的另一种融资形式,减少银行信贷政策对公司的影响,可成为公司现有融资方式的有益补充。公司开展应收款项资产证券化,可以加快资金周转、拓宽融资渠道,有利于公司业务更好的开展。本项目的实施,能够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改善资产负债结构。

  五、风险提示

  发行时的市场利率将随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而波动,因此存在市场利率波动影响融资成本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30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