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公告披露日,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持有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数量为308,178,0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9%。本次股份质押后,东方集团累计质押数量为294,7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95.63 %,占公司总股本的14.72%,剩余未质押股份数量为13,478,001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2021年7月29日,公司收到股东东方集团关于其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股份质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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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东方集团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东方集团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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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