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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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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21-088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7月29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传签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7月26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会议由董事长胡殿谦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请费用合计为180万元,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90)。

  三、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21-089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事务所”)

  2、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及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经与中勤万信事务所协商一致,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拟改聘大华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期一年。经双方事前充分沟通,中勤万信事务所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将与大华事务所按相关规定做好前后任会计师沟通及配合工作。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2人;

  截至 2020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7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人;

  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 252,055.32万元;

  2020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万元;

  2020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万元;

  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20年度年末数:405.91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2次;4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邱俊洲,2007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5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5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1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江先敏,2007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1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4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曙晖,1996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10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80万元,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18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中勤万信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已为公司提供了3年审计服务,2020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及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勤万信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协商一致,中勤万信事务所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拟改聘大华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期一年。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该事项已事先与中勤万信事务所及大华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确认就本次变更事宜协商一致。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审查,认为大华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专业能力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诚信及独立审计原则,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综合考虑未来发展及审计工作的需要,与中勤万信事务所、大华事务所协商一致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理由恰当。同意聘任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请费用合计为180万元,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如下:

  1、大华事务所具备相关业务执业资格以及多年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聘任大华为公司2021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

  2、综合考虑未来发展及审计工作的需要,更好地推进审计工作开展,公司拟聘任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理由恰当。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大华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聘任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聘任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聘任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 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21-090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1年8月16日(星期一)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16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8月16日,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香港结算公司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名义持有人,应当在行使表决权前征求委托人或者实际持有人投票意见,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者名义持有人,应当根据所征求到的投票意见汇总填报受托股份数量,同时对每一议案汇总填报委托人或者实际持有人对各类表决意见对应的股份数量。

  同一股东通过本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辅助系统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有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可以使用持有该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且投票后视为该股东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股份均已投出与上述投票相同意见的表决票。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分别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上述网络投票操作方式、计票规则如与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存在冲突,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为准。

  6、股权登记日时间:2021年8月9日(星期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8月9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东福北路54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1、《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特别提示: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 刊 登 于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如下: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年8月9日(9:00—11:30、14:00—17:00)。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1年8月9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东福北路54号办公大楼二楼证券部,邮编 100028(信函请寄: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收,并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姓名:温晓瑞/女士;

  2、联系电话:(0755)83232127;

  3、传真号码:(0755)83232127(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电子邮箱:amdq_zqb@163.com;

  5、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东福北路54号办公大楼二楼证券部。

  (五)注意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68

  2、投票简称:奥马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8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1年8月9日,本人/本单位持有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

  附件三: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_____________(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若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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