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华宝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
华宝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20 年 7月 10 日颁布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现对华宝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华宝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相关条款进行修改,有关情况如下:
一、 本基金管理人已就本次修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二、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本公告发布当日将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登载于本公司网站。具体修改内容请见本公告附件《华宝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和《华宝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上述基金合同修订内容对华宝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华宝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进行修改并依规披露。
本次修订更新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将自2021年7月30日起生效。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88、400-820-5050或021-38924558,网址:www.fsfund.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30日
附件1:华宝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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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华宝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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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基金关于华宝稳健目标风险三个月
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新增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签署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自2021年7月30日起增加东吴证券、招商证券为华宝稳健目标风险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华宝稳健目标风险三个月持有混合发起FOF:013150)的代销机构。投资者可通过上述代销机构办理华宝稳健目标风险三个月持有混合发起FOF的开户、认购等相关业务。具体业务办理请咨询代销机构。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具体业务:
(1)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30
公司网址:www.dwzq.com.cn
(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3)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050、400-700-5588、021-38924558
公司网址:www.fsfund.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30日
华宝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新增国金证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签署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自2021年7月30日起增加国金证券代理以下基金的销售业务,投资者可通过上述代销机构办理以下基金的开户、申赎等相关业务。
一、 适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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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业务办理及费率优惠活动,可咨询代销机构。
二、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具体业务及费率优惠活动
(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公司网址:www.gjzq.com.cn
(2)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fs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050、400-700-5588、021-38924558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30日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华宝宝丰高等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20年7月10日颁布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现对华宝宝丰高等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相关条款进行修改,有关情况如下:
一、本基金管理人已就本次修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二、本基金管理人将于本公告发布当日将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本公司网站。具体修改内容请见本公告附件《华宝宝丰高等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上述基金合同修订内容对本基金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进行修改并依规披露。
本次修订更新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将自2021年7月30日起生效。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88、400-820-5050或021-38924558,网址:www.fsfund.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30日
华宝宝丰高等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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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华宝宝康
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20年7月10日颁布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现对华宝宝康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系列基金”)的基金契约、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相关条款进行修改,有关情况如下:
一、本基金管理人已就本次修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契约的规定。
二、本基金管理人将于本公告发布当日将修改后的基金契约、托管协议登载于本公司网站。具体修改内容请见本公告附件《华宝宝康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修订对照表》。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上述基金契约修订内容对本系列基金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进行修改并依规披露。
本次修订更新后的基金契约、托管协议将自2021年7月30日起生效。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88、400-820-5050或021-38924558,网址:www.fsfund.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30日
华宝宝康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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