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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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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临2021-022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薛晓莉女士、董事鞠兆欣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薛晓莉女士、鞠兆欣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鞠兆欣女士同时一并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相应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薛晓莉女士、鞠兆欣女士在担任董事期间表现出的诚信、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予以充分肯定,衷心感谢薛晓莉女士、鞠兆欣女士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临2021-026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中远海欧亚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简要内容: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港股份”或“公司”)与中远海运港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港口”)、天津港汇远有限公司(暂定名)签署《股权转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在天津港股份与中远海运港口于2021年4月28日签署的《中远海运港口有限公司与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远海运港口(天津欧亚)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基础之上,确定标的股权最终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69,619,801.39元。

  2.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同时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九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天津港股份收购中远海运港口所持欧亚国际3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指定境外SPV子公司收购中远海运港口(天津欧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欧亚”或“目标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股权”),从而间接持有天津港欧亚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30%股权。同日,天津港股份与中远海运港口签订原协议。

  目前,中远海欧亚资产评估已完成国资备案且双方确定最终股权转让价格,其他股东方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与APM TERMINALS TIANJIN COMPANY LIMITED已就该项股权转让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文件,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已获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审查通过。天津港股份将在香港设立天津港汇远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香港登记核准为准)并指定其作为受让方加入到原协议,享有及承担原协议项下受让方的相关权利义务。

  二、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日,交易各方暂未签署本补充协议。

  1.协议签约主体

  天津港股份指定天津港汇远有限公司(暂定名)作为受让方加入原协议,从中远海运港口处受让目标股权。补充协议将由天津港股份、中远海运港口、天津港汇远有限公司(暂定名)共同签署。

  2.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安排

  根据经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备案的目标股权评估报告(中通评报字【2021】12147号),中远海运港口所持目标公司总资产评估价值为美元83,143,390.87元(其中长期股权投资欧亚码头账面价值为51,080,382.48 美元,评估值为83,134,164.91美元;货币资金为美元9,225.96元),总负债评估价值为美元41,821,715.23元(其中关联应付账款为美元41,816,941.77元),全部股权评估价值为美元41,321,675.64元。现各方确认并同意,根据评估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中间价6.5249折算,最终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69,619,801.39元。

  受让方应于交割日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以美元一次性向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电汇支付最终股权转让价款,支付美元的金额按照付款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中间价折算。

  3.关联应付账款及支付安排

  根据原协议相关条款约定,双方确认,目标公司经审计的关联应付账款金额合计为 41,816,941.77 美元。天津港股份及受让方应促使并承诺目标公司于交割日或前述关联应付账款整合完成之日(以日期较晚者为准)后的30个工作日内以美元向中远海运港口指定银行账户电汇支付并全额清偿应付中远海运港口的关联应付账款。

  4.生效条件

  (1)各方完成本补充协议的签署,即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署及加盖公章。

  (2)各方已就本补充协议的签署和履行分别按照其现时有效的章程及适用法律要求完成了相关内部及外部的审议批准程序(如需)。

  (3)原协议已生效。

  (4)转让方已与欧亚码头签署代缴税款协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临2021-023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八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于2021 年7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22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名,2名董事待增补。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参加表决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集装箱码头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集装箱码头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5)。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中远海欧亚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中远海欧亚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6)。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薛晓莉女士、鞠兆欣女士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推荐宋天威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对公司董事会成员构成进行了调整,公司独立董事由三名变更为四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推荐吴津喆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独立董事候选人吴津喆女士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资料需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审核,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继续聘用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机构,负责对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

  2021年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11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66万元,公司不负担差旅费等其他费用。2020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费11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6万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属子公司坏账准备财务核销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拟对所属天津港东国际工贸有限公司及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益海工贸有限公司无法收回的应收款34.88万元进行财务核销。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已全部计提坏账准备,故本次核销应收款项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本次核销事项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8月13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附件:宋天威先生简历

  吴津喆女士简历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8日

  附件:

  1. 宋天威先生

  1968年3月出生。曾任天津港务局、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业务部副部长,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业务部副部长,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集装箱业务部副部长,天津港欧亚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总经理、天津港五洲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总经理、天津港东方海陆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天津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业务经营部(生产经营中心)主任、业务经营部总经理,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2.吴津喆女士

  1974年6月出生。曾任天津城投集团融资发展部部长(兼),天津海河金岸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天津商业大学会计学院财务管理系教师。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临2021-024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九次

  临时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7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5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4名,1名监事待增补。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参加表决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集装箱码头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需要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集装箱码头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5)。

  2.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继续聘用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机构,负责对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

  2021年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11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66万元,公司不负担差旅费等其他费用。2020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费11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6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属子公司坏账准备财务核销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对所属天津港东国际工贸有限公司及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益海工贸有限公司无法收回的应收款34.88万元进行财务核销。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已全部计提坏账准备,故本次核销应收款项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本次核销事项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推荐董靖臣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附件:董靖臣先生简历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7月28日

  附件:董靖臣先生

  1963年12月出生。曾任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天津港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现任天津港集团公司专职董监事。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临2021-025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集装箱码头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简要内容: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港股份”或“公司”)与中远海运港口方面签署《股权转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本补充协议”),在2021年2月26日签署的《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与中远海运港口(天津)有限公司关于天津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基础之上,确定标的股权最终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247,710,223.53元。

  2.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中远海运港口(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SP天津”)进行的关联交易金额为0;公司与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的未经股东大会审议的购买或出售资产类关联交易金额约为人民币3.11亿元,与本次交易累计计算后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

  3.风险提示: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所属集装箱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CSP天津转让所持天津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装箱码头公司”或“目标公司”)34.99%股权。同日,公司与中远海运港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港口”)、CSP天津签订了原协议。

  目前,集装箱码头公司资产已完成国资备案且双方确定了最终股权转让价格。

  二、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签约主体:天津港股份、中远海运港口、CSP天津

  2.根据原协议相关条款,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就调整后最终转让价款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现各方同意,由天津港股份、CSP天津及中远海运港口共同签署本补充协议。

  3.根据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21]A-0027号”《资产评估报告》,目标公司以2020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股东权益评估价值为人民币3,855,032,486.08元。该评估结果已经天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以前述经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各方最终确定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为前述全部股东权益评估价值乘以34.99%所对应的金额人民币1,348,875,866.88元。

  4.目标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3月15日做出决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对目标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未分配利润按交割日前的股东持股比例进行分配,方案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5.针对本次标的股权转让,中远海运港口(天津)应向天津港股份支付的调整后最终转让价款为标的股权转让价格人民币1,348,875,866.88元扣减目标公司已分配利润乘以34.99%所对应的标的股权已分配利润金额人民币101,165,643.35 元,即人民币1,247,710,223.53元。

  6.除非本补充协议另有约定,本补充协议中的词语、释义与原协议中的词语、释义具有相同含义。

  7.本补充协议为各方对原协议的补充约定,是原协议的组成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协议变更、解除、中止或终止的,本补充协议亦应做相应调整,以实现合同公平?各方共赢之目的。

  8.本补充协议未涉及事项,在原协议中已有约定的,以原协议中约定的为准。本补充协议约定与原协议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9.本补充协议自下述条件全部得到满足之日起生效:

  (1)各方完成本补充协议的签署,即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署及加盖公章;

  (2)各方已就本补充协议的签署和履行分别按照其现时有效的章程及适用法律要求完成了相关内部及外部的审议批准程序(如需);

  (3)原协议已生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的补充协议事项不涉及对集装箱码头公司股权转让事宜的实质内容变更,有利于推动原协议的顺利执行,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历史关联交易情况(日常关联交易除外)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CSP天津进行的关联交易金额为0;公司与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的未经股东大会审议的购买或出售资产类关联交易金额约为人民币3.11亿元,与本次交易累计计算后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

  五、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集装箱码头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事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2021-027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8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8月13日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天津港办公楼403会议室(天津市滨海新区津港路99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8月13日

  至2021年8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将于2021年7月29日在上交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出席会议的股东凭身份证(法人股东还应出示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上海股票账户卡,接受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同时出示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和上海股票账户卡,于2021年8月9日至2021年8月12日(上午9:00—下午16:00)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等方式登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公司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津港路99号

  邮    编:300461

  电子信箱:tianjinport@tianjin-port.com

  联系电话:(022)25706615

  传    真:(022)25706615

  联 系 人:张伟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8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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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临2021-029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0年9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天津

  首席合伙人:方文森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02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759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0人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74500万元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58500万元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13600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7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4400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制造业-医药制造业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2000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9000万元

  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并建立了较为完备的质量控制体系,具有投资者保护能力。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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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丁琛,2000年经批准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学兵,2010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参考目前市场定价,并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拟确定2021年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11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66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2020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费11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6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情况,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务执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时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对该事务所在 2020年度对公司的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同意公司续聘该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九届十八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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