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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21-036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21日以专人送达与邮件送达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7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与表决的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议案,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董事胡维泉先生、吴隼先生、刘磊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二级子公司上饶市天恒汽车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二级子公司上饶市天恒汽车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同意公司为二级子公司上饶市天恒汽车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保证期限为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稿)》(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稿)(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稿)》(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修订稿)(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支付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21-037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二级子公司上饶市天恒汽车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饶市天恒汽车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公司拟为二级子公司上饶市天恒汽车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648.23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为二级子公司上饶市天恒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饶天恒”)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保证期限为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2021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二级子公司上饶市天恒汽车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上饶市天恒汽车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江西省上饶市经济开发区凤凰片区

  成立日期:2000年12月08日

  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邵饶辉

  主营业务:上海大众品牌汽车销售;Volkswagen(进口大众)品牌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销售及安装;二手车销售;汽车配件、汽车轮胎销售;汽车维修及保养服务等。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上饶天恒经审计的总资产为8,360.74万元,负债总额为4,061.23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元,流动负债总额为4,061.23万元),资产净额为4,299.5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8.58%。2020年度上饶天恒实现营业收入12,658.64万元,实现净利润-321.21万元。

  截止2021年3月31日,上饶天恒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7,269.74万元,负债总额为3,015.6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元,流动负债总额为3,015.65万元),资产净额为4,254.0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1.48%。2021年1至3月上饶天恒实现营业收入3,164.18万元,实现净利润-45.42万元。

  三、拟签署的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

  保证责任:连带保证责任

  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担保金额: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人民币1,000万元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两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外提供担保,是为二级子公司上饶市天恒汽车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有利于上饶天恒资金筹措和良性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同时鉴于上饶市天恒汽车有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本次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对上饶市天恒汽车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担保的对象为二级子公司上饶市天恒汽车有限公司,上饶市天恒汽车有限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本次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2、本次担保是公司为保证上饶市天恒汽车有限公司资金筹措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对外担保的程序符合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我们对公司《关于公司为二级子公司上饶市天恒汽车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出具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453.27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07%,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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