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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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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222                 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1-034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7月26日10:30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7月16日送达各位董事、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王波先生、董事李金宝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景亮先生召集并主持,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5)。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规定,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因此提议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1-036)。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22                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编号:临2021-035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王波先生因任期届满六年,申请辞去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5)。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经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方亮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7日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方亮,男,1963年3月出生,硕士学历,高级经营师,曾任上海雷氏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雷允上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国创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上海九和堂国药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九和堂中医药有限公司执行总裁。

  证券代码:600222    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1-036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8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8月11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梭路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8月11日

  至2021年8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应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三)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上述登记资料应于2021年8月10日17:00 前到达公司证券部。

  (四)登记时间:2021年8月10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

  (五)登记地点: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梭路8 号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二)通讯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梭路8号公司证券部。

  (三)公司联系电话:0371-67982194、传真:0371-67993600,邮编:450001。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8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22               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编号:临2021-037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桐君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药饮片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4,5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480万元(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子公司)为中药饮片公司等3家全资子公司在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2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20 号)。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桐君堂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君堂药业”)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庐支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桐庐支行”)签署《保证合同》,为中药饮片公司的1,50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庐县支行(以下简称“农行桐庐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中药饮片公司不超过3,00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批准的2021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浙江桐君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浙江省桐庐县城城南路619号

  3、法定代表人:李金宝

  4、注册资本:13,500万元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初级农产品收购;中草药收购;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桐君堂药业持有其100%的股权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桐君堂药业与杭州银行桐庐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范围:主债权、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债权人为收回贷款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3)担保主债权金额:人民币1,500万元

  4)担保期间: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桐君堂药业与农行桐庐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被担保的主债权及最高额:自2021年3月15日起至2024年3月14日止,中药饮片公司与农行桐庐支行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担保债权最高余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4)担保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且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总体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8,269.65万元(含本次),全部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69%。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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