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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2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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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7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07月21日(星期三)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1750号信雅达国际1号楼30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赵辉先生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233,958,92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2.737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31,907,62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2.450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2,051,29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87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2,051,29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87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2,051,29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870%。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方式为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406,1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37%;反对535,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89%;弃权1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8,4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0512%;反对535,4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1054%;弃权1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434%。

  2.审议通过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423,4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11%;反对535,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15,7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8946%;反对535,4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1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叶菲、吴婧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法律意见如下: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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