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7月2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我司”)与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服务协议,自2021年7月22日起,我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涉及基金及业务范围

  ■

  投资人可按照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提供的方式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具体业务办理规则请遵循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

  二、重要提示

  1、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赎回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3、投资者通过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申购(包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我司上述基金,前端申购费率实行的费率优惠政策以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公告为准,我司将不再另行通知。

  三、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2、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30-6677

  网址:www.dfa66.com

  四、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本公司旗下基金份额均以1元初始面值开展基金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2日

  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2021年第2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公司旗下基金2021年第2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旗下东方阿尔法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阿尔法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阿尔法优势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和东方阿尔法招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2021年第2季度报告全文于2021年7月21日在本公司网站(www.dfa66.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930-6677)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1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