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7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210 证券简称:紫江企业 公告编号:临2021-021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紫江企业”)股票价格于2021年7月15日、7月16日、7月19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董事会自查及发函问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价格于2021年7月15日、7月16日、7月19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本次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函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2021年6月8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此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16,736,15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79,184,039.50元(含税)。2020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67.09%。2、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公司已于2021年7月16日发布了《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同时,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目前,没有涉及紫江企业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或热点概念事项等。

  (四)其它股价敏感信息

  公司未发现其它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经公司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价格于2021年7月15日、7月16日、7月19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召开的八届四次董事会及2020年10月12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预案(修订稿)》等相关议案。此次分拆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履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相应程序等。本次分拆能否获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公司后续将按规定披露本次分拆的相关情况。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0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