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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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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21-043

  债券代码:128083        债券简称:新北转债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9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发送给公司全体董事及监事,会议于 2021年7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宋森先生、荣波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的《东兴证券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律师出具的《锦天城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宋森先生、荣波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包括: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发生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增发等事宜时,按照《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方法对授予股份数量、行权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授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需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和激励对象是否具备行权资格、符合行权条件与行权数额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办理股票期权行权所获股票的锁定事宜;办理与激励对象行权相关的其他事宜;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锁定事宜;

  (8)授权董事会决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收回并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办理已死亡的符合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的管理及实施规定进行管理和调整;

  (10)授权董事会起草、签署、修改、补充、呈报、执行、中止、终止任何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文件;

  (11)如遇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发生修订的,授权董事会依据该等修订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12)授权董事会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决定是否对激励对象行权获得的收益予以收回;

  (13)授权董事会聘任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相关中介机构;

  (14)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事项,除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股东大会授权的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终止之日止。

  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宋森先生、荣波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1年8月4日14:30在威海市环翠区昆仑路126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21-044

  债券代码:128083        债券简称:新北转债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9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发送给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1年7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实现股东、公司与激励对象利益的一致性,增强激励对象的责任感、使命感与工作积极性,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列入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21-045

  债券代码:128083         债券简称:新北转债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7月19日在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昆仑路126号新北洋行政办公楼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决定于2021年8月4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用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8月4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8月4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4日9:15至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可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7月3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7月30日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和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8、会议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昆仑路126号新北洋行政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2、3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议案1、2、3为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表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办法: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等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持股证明到公司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及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8月2日(8:00-11:00,14:00-16: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昆仑路126号新北洋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荣  波

  联系电话:0631-5675777

  传    真:0631-5680499

  电子邮箱:snbc@newbeiyang.com

  地    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昆仑路126号

  邮    编:264203

  5、出席会议股东的住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6、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376,投票简称:“北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8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21年8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8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若无指示,则由受托人自行酌情投票表决。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证件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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