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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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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b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2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21年7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文基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的顺利推进,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至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关联董事李文基先生、齐雁兵先生、马珂先生和黄如华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的顺利推进,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授权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关联董事李文基先生、齐雁兵先生、马珂先生和黄如华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充分协商,一致同意聘任刘清松先生、廖建中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简历请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8月4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65)。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0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刘清松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任深圳市爱义富兴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运营总监,深圳市前海农产品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运营总监,深圳市海吉星置地有限公司投资开发总监、副总经理,深圳市深农置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珠海市第二城市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清松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和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廖建中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会计师专业职称,注册会计师非执业资格。曾任华宝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广东省金叶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深圳市麦达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廖建中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和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3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7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少潜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推进,我们同意延长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至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关联监事黄黎黎女士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4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有关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5日、2020年8月5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城集团”)拟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根据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均为自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2021年5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68号),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现处于发行前的准备阶段。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1年7月19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和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延长至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授权内容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5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8月4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有关事项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8月4日(星期三)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8月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1年7月29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于2021年7月2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出席;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四路303栋三楼多功能会议室。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关于延长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三)其他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为特别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人应回避表决。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3、存放于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作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相关股份过户之前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获得的对应股份也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因此,如有存在以上股份均不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

  三、议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7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四路303栋三楼宝鹰股份董事会办公室(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送达公司登记地点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靳尚

  联系电话:0755-82924810

  传真号码:0755-88374949

  邮箱:zq@szby.cn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四路303栋三楼

  邮编:518040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47”,投票简称为“宝鹰投票”。

  2、议案设置及填报表决意见

  (1)议案设置

  ■

  注: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或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8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4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1年月日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1、请对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弃权”之一,并在相应栏内打“√”表示,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做选择则视为无效委托;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3、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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