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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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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换股吸收合并事宜通知债权人、债务人的公告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电力”)拟进行换股吸收合并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庄能源”)及重大资产出售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平庄能源将终止上市,并最终注销法人资格,龙源电力作为存续公司,由其或其指定的全资子公司承继及承接平庄能源拟出售资产外的资产、负债。同时,龙源电力为本次吸收合并发行的A股股票及原内资股将申请在深交所主板上市流通。

  本次交易已经龙源电力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平庄能源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国家能源集团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龙源电力现就债权、债务事项公告如下:

  1、龙源电力债权人自收到龙源电力发出的关于本次合并事项的债权人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向龙源电力申报债权,并凭有效的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依法要求龙源电力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具体债权申报方式如下:

  (1)现场申报

  请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合法存续的合同、协议及其他相关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和要求龙源电力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书面通知等债权资料(以下合称“债权资料”)到龙源电力以下地址申报债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9号国际投资大厦C座

  联系人:张朝晗

  工作日接待时间:9:00-16:00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以下合称“身份证明文件”)。

  (2)以邮寄方式申报

  请将债权资料及身份证明文件邮寄至以下地址,并请在邮件封面上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9号国际投资大厦C座

  联系人:张朝晗

  邮编:100035

  联系电话:010-63887857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对于根据本公告或债权人通知进行有效申报的债权人,龙源电力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后,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对相关债务进行提前清偿或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要求龙源电力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请于上述期间内通知龙源电力,逾期将视为有关债权人放弃要求龙源电力提前清偿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权利。债权人逾期未向龙源电力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龙源电力对其负有的债务将由龙源电力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2、龙源电力以刊登本公告的方式,向龙源电力各债务人告知本次合并事宜,各债务人需按原约定继续履行债务。

  特此公告。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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