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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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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1-063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董事、副总经理梁延飞先生;副总经理范庆吉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梁延飞先生;副总经理范庆吉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申请:

  1、持有本公司股份94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2985%)的股东梁延飞先生计划在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36,2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746%)。

  2、持有本公司股份865,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2734%)的股东范庆吉先生计划在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16,3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683%)。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减持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计划减持股份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及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

  4、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日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减持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6、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梁延飞先生,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范庆吉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做出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3、自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4、在其或其近亲属就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六个月内,自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起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额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本人或其亲属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0%。上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5、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6、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日,梁延飞先生、范庆吉先生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且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梁延飞先生、范庆吉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梁延飞先生、范庆吉先生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备查文件

  1、梁延飞先生出具《买卖公司证券问询函》;

  2、范庆吉先生出具《买卖公司证券问询函》。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7月19日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1-064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1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已发表同意的意见。

  《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2)已于2020年10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近日,公司赎回了购买的部分理财产品,同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币种:人民币

  ■

  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全额存入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本次理财产品赎回本金24,000万元,取得收益428.75万元。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4,000万元,购买了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币种:人民币

  ■

  三、关联关系的说明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香坊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已发表同意的意见。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额度和期限均在授权额度内,无需再另行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五、现金管理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建立投资台账,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审批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1亿元,在审批核准的投资期限内,该理财额度可循环使用。截至本公告日,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5.67亿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范围。

  八、闲置募集资金签订协定存款合同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公司 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香坊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分行(账号:63252030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账号:632519752)签署了单位协定存款合同,约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作为协定存款账户进行利息结算。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年9月11日、2021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九、备查文件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相关凭证;

  2、中国农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及风险和客户权益说明书(保本浮动收益型)。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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