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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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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与Polypore开展合作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1-122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与Polypore开展合作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2021年1月31日,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与Polypore开展合作的议案》,同意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恩捷”)与Polypore International,LP(以下简称“Polypore”)的下属子公司Polypore Hong Kong Limited(以下简称“Polypore Hong Kong”)签订Agreement on Subscription For Capital Increase和Joint Venture Agreement,同意在满足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后,上海恩捷和Polypore Hong Kong在规定的期限内分别对上海恩捷的全资子公司江西明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明扬”)增资人民币2,284万元和人民币4,116万元,增资完成后江西明扬将成为合资公司,上海恩捷持有其51%的股权,Polypore Hong Kong持有其49%股权,双方对江西明扬的投资总额将增加至人民币25,000万元;首次增资完成后,上海恩捷和Polypore Hong Kong再次对江西明扬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江西明扬注册资本将增加至人民币45,400万元,投资总额将增加至人民币136,000万元。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2月1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下属公司与Polypore开展合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号)。

  2、2021年2月24日,由于Polypore自身的经营需要,本次交易对手方由Polypore Hong Kong变更为PPO Energy Storage Materials HK, Ltd.,PPO Energy Storage Materials HK, Ltd.是Celgard, LLC的全资子公司,是Polypore的全资孙公司。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2月25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下属公司与Polypore开展合作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号)。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上海恩捷于近日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1】389号),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审查,现决定,对Celgard, LLC收购江西明扬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案不予禁止。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三、风险提示

  1、除完成上述中国反垄断审查事项,本次开展合作所需的其他工商、商务、外汇管理等事项尚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

  2、本次开展合作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市场行情的变化、经营团队的业务拓展能力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并将对未来经营效益的实现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3、合资公司未来尚存在因合作、技术、市场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运营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公司将不断完善合资公司的管理体系和内控机制,以适应业务要求及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督促合资公司审慎开展业务。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1】389号)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1-121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间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965,000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为2,320,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为645,000万元,在不超过人民币2,96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内,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进行调配;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江西省通瑞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通瑞”)、江西明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明扬”)、重庆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恩捷”)、无锡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恩捷”)、江西睿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睿捷”)由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天国际”)、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锦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鸿中锦”)等代理进口锂电池隔膜生产设备的需求,同意公司为前述下属公司履行的付款义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340,000万元;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红创包装有限公司向山东国际纸业太阳纸板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纸张的需求,同意公司为其履行的付款义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德新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新纸业”)向上海惠贡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贡实业”)采购原材料基纸的需求,同意公司为其履行的付款义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同时,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及担保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业务。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公司2021年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号)、《关于预计2021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及担保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号)。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了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期,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上海奉贤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FX2021BZ005),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恩捷”)向兴业银行上海奉贤支行申请的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上海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1)沪银最保字第GS0294号),公司为上海恩捷向广发银行上海分行申请的授信额度为人民币25,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Standard Chartered Bank(China)Limited(即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渣打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公司为上海恩捷向渣打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为3,000.00万美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行(以下简称“上海农商银行临港新片区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31080214100130),公司为上海恩捷向上海农商银行临港新片区支行申请的授信额度为人民币51,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渣打银行签订Maximum Amount Guarantee(《最高额保证》),公司为下属公司SEMCORP Hungary Korlátolt Felel?sség? Társaság(匈牙利,以下简称“SEMCORP Hungary KFT”)向渣打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为2,000.00万美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行(以下简称“上海农商银行临港新片区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31106214100041),公司为SEMCORP Hungary KFT向上海农商银行临港新片区支行申请的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0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临港支行(以下简称“工行珠海临港支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云南恩捷2021保证001号),公司为上海恩捷的全资子公司珠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恩捷”)向工行珠海临港支行申请的授信额度为人民币3,0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珠海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ZB1963202100000007),公司为珠海恩捷向浦发银行珠海分行申请的授信额度为人民币5,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珠海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公高保字第深珠企-21005号),公司为珠海恩捷向民生银行珠海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无锡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11200W221009A),公司为上海恩捷的全资子公司无锡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恩捷”)向兴业银行无锡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汇鸿中锦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YNEJ-HHHX-001),公司为下属公司江西通瑞、江西明扬、重庆恩捷、无锡恩捷应向汇鸿中锦履行的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的付款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汇鸿中锦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YNEJ-HHHX-002),公司为下属公司江西睿捷应向汇鸿中锦履行的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付款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舜天国际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YNEJ-ST-JX01),公司为下属公司江西通瑞、江西明扬、重庆恩捷、无锡恩捷、江西睿捷应向舜天国际履行的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的付款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惠贡实业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1年5字第30号),公司为下属公司德新纸业应向惠贡实业履行的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付款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珠海恩捷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以下简称“建行浦东分行”)签订《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935123020210009),珠海恩捷为上海恩捷向建行浦东分行申请的授信额度为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海恩捷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分行(以下简称“工行玉溪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251700322-2021年牡丹(保)字0003号),上海恩捷为公司向工行玉溪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为人民币6,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德新纸业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市分行(以下简称“中行玉溪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玉溪2021保-003号),德新纸业为公司向中行玉溪分行申请的授信额度为人民币3,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经审批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308,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5.28%;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实际签署有效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880,43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2.17%。

  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兴业银行上海奉贤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与广发银行上海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3、公司与渣打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

  4、公司与上海农商银行临港新片区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5、公司与渣打银行签订的Maximum Amount Guarantee(《最高额保证》);

  6、公司与上海农商银行临港新片区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7、公司与工行珠海临港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8、公司与浦发银行珠海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9、公司与民生银行珠海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0、公司与兴业银行无锡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1、公司与汇鸿中锦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2、公司与汇鸿中锦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3、公司与舜天国际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4、公司与惠贡实业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5、珠海恩捷与建行浦东分行签订的《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16、上海恩捷与工行玉溪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7、德新纸业与中行玉溪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8、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19、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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