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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34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07月19日上午0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于2021年07月10日发出。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管财堂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公司监事会成员、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新钢股份公司章程〉的议案》

  结合公司现阶段发展实际,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董事会结构,提高公司治理目标性,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经营范围、董事会人数等事项进行调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应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刘建荣先生、管财堂先生、廖鹏先生、毕伟先生、卢梅林先生、胡金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郜学先生、胡晓东女士、孟祥云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了资格审核,出具了表示同意的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提名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新钢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新钢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完善〈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新钢股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拟定于2021年8月4日下午14:00,以现场结合网络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0日

  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刘建荣先生:男,1974年9月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硕士研究生学历,刘先生于1996年毕业于上海大学金属压力加工专业,后获得上海交通大学工业工程硕士学位。历任宝钢股份宝钢分公司制造管理部部长助理;宝钢股份特殊钢分公司制造管理部副部长;宝钢股份特钢事业部制造管理部副部长,部长;宝钢特材,宝钢特钢制造管理部部长,制造质保党委书记;宝钢特钢总经理助理;韶关钢铁总经理助理(挂职);宝钢特钢副总经理兼宝钢特钢长材有限公司董事长;韶关钢铁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兼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韶关钢铁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兼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重庆长寿钢铁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和董事长等职务。现任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刘先生在钢铁企业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及公司治理等方面拥有丰富经验。

  2、管财堂先生:男,1964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大学本科学历,毕业于南昌航空工业学院。历任新钢公司铁合金厂厂长;第二炼铁厂厂长、党委书记,焦化厂厂长、党委书记;新钢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任新钢股份公司副总经理兼技术中心主任、常务副总经理(主持经理层全面工作);新钢股份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董事长、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管先生在钢铁生产制造及公司经营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经验。

  3、廖鹏先生:男,1968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大学本科学历,廖先生1993年毕业于鞍山钢铁学院冶金系钢铁冶金专业,后获得钢铁研究总院钢铁冶金专业工学博士。历任新钢股份公司第一炼钢厂厂长;新钢股份公司第二炼钢厂厂长;新钢股份公司总经理助理;新钢集团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新钢集团党委常委、党委副书记,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廖先生在钢铁生产制造及公司经营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经验。

  4、胡金华先生:男,1973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政工师,大学本科学历。胡先生2012.03至2014.03在江西财经大学与南澳大学联办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硕士学位。历任江西铜业集团德兴铜矿党委组织部干事、委组织部部长;江西铜业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干部处副处长,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组织部副部长,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城门山铜矿党委委员、党委书记;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组织部部长、干部部部长,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党校副校长。现任新钢集团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专员。胡先生在冶金企业生产制造和经营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5、毕伟先生:男,1963年02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大学本科学历,毕先生1984年毕业于北京钢铁学院冶金系钢铁冶金专业,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历任新钢公司设计院副院长、总工程师,新钢工程管理处处长,新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新钢股份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新钢集团党委常委、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6、卢梅林先生:男,1968年01月出生,中共党员,会计师,大学本科学历,卢先生毕业于华东交通大学会计学专业。历任新钢股份财务部成本科科长、新钢股份市场管理部副部长;新钢股份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等职务。现任新钢集团党委常委、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卢先生在钢铁企业生产经营、财务管理方面经验丰富。

  7、郜学先生:男,1979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正高级工程师,郜先生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冶金工程专业。历任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工程师、副处长、高级工程师;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总设计师、处长、高级工程师;现任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总设计师、副总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郜先生曾牵头和参与国家和各省市钢铁行业重大政策制订,熟悉冶金行业产业政策、工艺流程、绿色发展,在钢铁企业冶炼技术、绿色发展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8、胡晓东女士:女,1963年06月,中共党员,律师,胡女士毕业于伦敦大学亚非学院法律专业,获得法学硕士。历任北京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等职务。胡女士现任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胡女士具有30年以上的中国商事法律多方面的广泛知识和经验。

  9、孟祥云女士:女,1974年出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资产评估师,中国注册税务师(非执业会员),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ACCA)会员,高级会计师。孟女士1996年获北京物资学院会计学学士学位,1999年获上海社会科学院管理学硕士学位。曾任德豪国际(BDO)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高级经理,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并兼任德国子公司Durkopp Adler财务负责人,2009年起孟女士任宝钢集团有限公司首席会计师,期间兼任宝钢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任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起担任上海润良泰物联网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务总监,兼任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职务。现任鉴微数字科技(重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CEO。孟女士熟悉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架构设计,精通大型企业集团的各项财务管控和运作模式,对企业内部控制建设、财务信息化体系设计、财务队伍建设、投资管理及财务政策等方面具有深刻的理解和把控。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35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股份”或“公司”)于2021年7月19日上午11:00在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文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会议议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新钢股份公司章程〉的议案》

  结合公司现阶段发展实际,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董事会结构,提高公司治理目标性,经审议,同意对公司经营范围、董事会人数等事项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已经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设置监事会主席1名,职工监事2名。经审议,同意提名李文华先生、赖华新先生、李文彦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3名监事候选人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职工监事吴明先生、李青华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7月20日

  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1、李文华先生:男,1963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李先生毕业于华东冶金学院冶金工程系,后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历任新钢公司中板厂工程师、新钢中板厂液压室主任、中板厂副厂长、厂长;新钢股份生产处处长、中厚板厂厂长、新钢股份副总经理、新钢集团董事、新钢集团党委常委;现任新钢集团党委常委、新钢集团监事会主席、新钢股份监事会主席。李先生在钢铁企业生产制造、经营管理等方面拥有丰富经验。

  2、赖华新先生:男,1977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政工师,赖先生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工商管理专业,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历任新钢公司团委副书记、机关党委书记,新钢公司工会经济工作部部长;现任新钢集团公司工会副主席、新钢集团职工董事。赖先生在钢铁企业群团、组织、员工权益等事务上经验丰富,在集团员工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

  3、李文彦先生:男,1976年02月出生,中共党员,会计师,大学本科学历,李先生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投资金融系货币银行学专业。历任新钢公司财务处生产结算中心主任;现任新钢集团公司财务处副处长、新钢股份监事。李先生在冶金企业财务成本管理、税务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4、吴明先生:男,1963年01月生,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吴先生毕业于江西冶金学院钢冶系轧钢专业。历任新钢公司第三型钢厂厂长、线材厂厂长、党委书记,热连轧厂厂,中厚板厂厂长公司副总工程师;现任新钢股份职工监事、副总工程师。吴先生在钢铁冶炼、钢铁工艺技术、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拥有丰富经验。

  5、李青华先生:男,1971年10月生,中共党员,会计硕士,会计师。历任新钢冷带公司财务科副科长、特钢公司财务部成本管理主办科员、财务部副部长、财务总监;新钢股份财务部原料部财务科科长、财务部副部长、财务部部长。现任新钢股份审计部部长。李先生在财务管理、成本管理等方面拥有丰富经验。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36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7月19日,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股份”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订〈新钢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新钢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等相关附件的议案。结合公司现阶段发展实际,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董事会结构,提高公司治理目标性,经审慎研究,公司对经营范围、董事会人数、专门委员会构成等事项进行调整。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条款对照如下表:

  ■

  ■

  除修订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本次公司章程变更涉及董事会人数、专门委员会人数变动,相关的附件均进行相应变更。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章程》及其《新钢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新钢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新钢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工作细则》、《新钢股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

  上述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37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需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召开2021年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经职工代表民主选举,一致同意吴明先生、李青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本次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的三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相同。

  上述职工监事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7月20日

  附件: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吴明先生:男,1963年01月生,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吴先生毕业于江西冶金学院钢冶系轧钢专业。历任新钢公司第三型钢厂厂长、线材厂厂长、党委书记,热连轧厂厂,中厚板厂厂长公司副总工程师;现任新钢股份职工监事、副总工程师。吴先生在钢铁冶炼、钢铁工艺技术、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拥有丰富经验。

  2、李青华先生:男,1971年10月生,中共党员,会计硕士,会计师。历任新钢冷带公司财务科副科长、特钢公司财务部成本管理主办科员、财务部副部长、财务总监;新钢股份财务部原料部财务科科长、财务部副部长、财务部部长。现任新钢股份审计部部长。李先生在财务管理、成本管理等方面拥有丰富经验。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38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股份”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开展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最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本次提名选举董事9名,包括非独立董事6名及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并经公司2021年7月1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刘建荣先生、管财堂先生、廖鹏先生、毕伟先生、卢梅林先生、胡金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郜学先生、胡晓东女士、孟祥云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就董事会换届选举事宜发表了一致同意意见。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最新《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经公司2021年7月19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名李文华先生、赖华新先生、李文彦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李文华先生、赖华新先生、李文彦先生为控股股东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的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上述3名监事候选人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职工监事吴明先生、李青华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换届后新当选董事及监事任期为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前,现任董事、监事仍需履行相应职责。

  因个人原因,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原独立董事王国栋先生、许年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因工作原因,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原董事刘传伟先生、冯小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因工作原因,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原监事谢斌先生、李雪红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

  上述离任董事和监事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公司对上述离任董事和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换届选举相关内容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钢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新钢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9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8月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8月4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新余市冶金路1号(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三楼300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8月4日至2021年8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7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

  网络投票登记注意事项: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应在股权登记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报送用于网络投票的股东账户;公司其他股东利用交易系统可以直接进行网络投票,不需要提前进行参会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8月3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登记地点:江西省新余市冶金路1号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联系人:王青  电话:0790-6294351。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8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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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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