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7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基金转换业务及参加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证券”)签署的委托销售协议,自2021年7月20日起新增委托首创证券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首创证券的规定为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首创证券为销售机构

  1、适用基金

  ■

  注: 上述基金最新业务状态详见本公司发布的相关业务公告。

  2、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5号德胜尚城E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5号德胜尚城E座

  法定代表人:毕劲松

  联系人:刘宇

  电话:010-59366070

  传真:010-59366238

  客户服务电话:95381

  网址:www.sczq.com.cn

  二、通过首创证券开通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首创证券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首创证券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以下产品暂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

  2、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首创证券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以首创证券为准,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首创证券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投资者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3、交易确认

  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的确认以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有关“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首创证券的有关规定。

  三、通过首创证券开通上述基金转换业务

  1、本公司自2021年7月20日起在首创证券开通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

  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以下产品暂未开通转换业务:

  ■

  以下产品暂未开通不同份额互转业务:

  ■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时应遵循首创证券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

  2、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或基金招募说明书。

  四、优惠活动内容

  投资者通过首创证券一次性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购本公司上述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可享受申购费率折扣优惠,具体的费率优惠规则,以首创证券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五、相关说明

  若今后首创证券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投资起点金额、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等标准进行调整,以首创证券最新规定为准。

  六、业务咨询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2、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81

  网址:www.sczq.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系统停机维护的公告

  为进一步方便投资者投资本公司旗下的开放式基金,本公司将于2021年7月20日(本周二)17:00 至19:00进行系统停机维护。届时本公司网上交易、网上查询、微信、官方APP等系统将暂停服务。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若有疑问,投资者可提前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06(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关于景顺长城价值驱动一年持有期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7月2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基金募集情况

  ■

  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为0。

  2、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和网站www.igwfmc.com查询交易确认状况。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此后的每个工作日为本基金的申购业务开放日。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的对应日(如该年无此对应日期,则取该年对应月份的最后一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自其一年持有期到期日(含当日)起才能办理赎回。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