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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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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安全球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QDII)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安全球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华安全球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连续45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2021年7月16日,本基金已连续45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特此提示。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人关注相应的流动性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0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中证内地新能源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

  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7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投资者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以及基金管理人接受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其他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登记机构的业务规则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申购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单位的整数倍,最小申购单位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和调整。提请投资者注意,本基金最小申购单位调整为1,500,000份,届时将更新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对申购份额的数量限制,以对当日的申购总规模进行控制,并在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告。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份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3.2 申购费率

  投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申购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4.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人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赎回单位的整数倍,最小赎回单位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和调整。提请投资者注意,本基金最小赎回单位调整为1,500,000份,届时将更新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对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以对当日的赎回总规模进行控制,并在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告。

  4.2 赎回费率

  投资者在赎回基金份额时,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5.其他与申购赎回相关的事项

  5.1 申购和赎回场所

  投资者应当在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办理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经基金管理人推荐、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特定机构投资者也可以直接办理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开始申购、赎回业务前公告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名单,并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5.2 申购和赎回的原则

  1、本基金采用份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和赎回均以份额申请。

  2、本基金申购对价、赎回对价包括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3、本基金申购、赎回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4、本基金申购赎回应遵守业务规则的规定。

  5、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利益、不违背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规则的前提下调整上述原则。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5.3 申购和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申请的提出

  投资者须按申购赎回代理券商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开放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须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备足相应数量的股票和现金,否则申购不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投资者提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和现金,否则赎回不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投资人的申购、赎回申请在受理后由登记机构进行确认。如投资人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申购对价,则申购申请失败;如投资人持有的符合要求的基金份额不足或未能根据申购赎回清单要求准备足额的预估现金部分,则赎回申请失败。

  基金销售机构受理申购、赎回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购、赎回申请一定成功。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人应及时查询有关申请的确认情况,否则如因申请未得到登记机构的确认而造成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投资人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日起可卖出,投资人赎回获得的股票当日起可卖出。

  3、申购和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本基金申购赎回过程中涉及的基金份额、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的清算交收适用相关业务规则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的有关规定。对于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采用净额结算的方式,基金份额、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的现金替代、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的现金替代采用净额结算的方式,申购赎回业务涉及的现金差额和现金替代退补款采用代收代付。

  投资人T日申购成功后,登记机构在T日收市后办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交收与基金份额的交收登记以及现金替代的清算;在T+1日办理现金替代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投资人T日赎回成功后,登记机构在T日收市后办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交收与基金份额的注销以及现金替代的清算;在T+1日办理现金替代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如果登记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在清算交收时发现不能正常履约的情形,则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如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修改或更新上述规则并适用于本基金的,则按照新的规则执行,并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进行更新。

  投资者应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和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应付的现金差额和现金替代补款。因投资者原因导致现金差额或现金替代补款未能按时足额交收的,基金管理人有权为基金的利益向该投资者追偿并要求其承担由此导致的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

  4、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资金清算交收和份额登记的办理时间、方式以及处理规则进行调整,并在调整生效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5.4 申购、赎回的对价和费用及用途

  1、申购对价是指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赎回对价是指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应交付给赎回人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2、申购对价、赎回对价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数额确定。申购、赎回清单由基金管理人编制。T 日的申购、赎回清单在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市前公告。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投资者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4、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 日内公告,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如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6.基金销售机构

  6.1 场外销售机构

  无

  6.2 场内销售机构

  截止目前,本基金申购赎回代理券商(一级交易商)名单如下: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金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本基金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并予以公告。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后或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交易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查询或阅读刊登在2021年6月15日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华安中证内地新能源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投资者在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及时关注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基金管理人、申购赎回代办券商发布的基金份额净值、申购赎回清单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3)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了解本基金申购、赎回等相关事宜。

  (4)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2021年第2季度报告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华安安信消费服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安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华安MSCI中国A股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华安宝利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华安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宏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华安动态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香港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安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华安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升级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大中华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量化多因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华安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科技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标普全球石油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华安逆向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日日鑫货币市场基金、华安添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华安稳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易富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华安易富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华安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安沪深300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年年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生态优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中证细分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安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华安大国新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国际龙头(DAX)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国际龙头(DAX)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华安中证细分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华安安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年年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物联网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新丝路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智能装备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媒体互联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新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国企改革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添颐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创业板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新乐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安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安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沪港深外延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全球美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安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全球美元票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安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创业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安智增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事件驱动量化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新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鼎丰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华安新恒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新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新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沪港深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华安创业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华安沪港深机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文体健康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大安全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幸福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鼎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华安红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安逸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安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睿明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CES港股通精选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安CES港股通精选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华安全球稳健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安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中证500行业中性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安鼎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制造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中证500行业中性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华安安盛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华安沪深300行业中性低波动ETF基金、华安双核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低碳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沪港深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养老目标日期203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华安智能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安鼎信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华安三菱日联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华安科创主题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成长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安平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安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年年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现金润利浮动净值型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华安安嘉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华安中债7-10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安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鑫福42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华安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安汇智精选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鑫浦8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优质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安腾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华安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医疗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现代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全球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华安安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法国CAC4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华安鼎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添瑞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聚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华安中债1-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安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汇嘉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金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华安中证电子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华安锦源0-7年金融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华安新兴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优势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添福18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安添利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精致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添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锦溶0-5年金融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华安聚恒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聚嘉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安汇宏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中证申万食品饮料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2021年第2季度报告全文于2021年7月20日在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50099)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0日

  华安中证内地新能源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上市交易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安中证内地新能源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将于2021年7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交易公告书全文于2021年7月20日在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50099)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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