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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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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98   证券简称:佰仁医疗   公告编号:2021-027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7月19日在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东区华昌路2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13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磊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由于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0.9000万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公司业绩目标至少均达到触发值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有23名激励对象2020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估结果为“良好”,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有7名激励对象2020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估结果为“及格”,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60%;有5名激励对象2020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估结果为“不及格”,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作废上述激励对象本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6.8136万股。

  上述需要作废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7.7136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确定本次可归属数量为43.8308万股,并为符合归属条件的66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登记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特此公告。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688198  证券简称:佰仁医疗  公告编号:2021-028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7月19日在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东区华昌路2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13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东辉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业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66名激励对象归属43.8308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业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特此公告。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688198   证券简称:佰仁医疗   公告编号:2021-029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于各归属期对激励对象进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决定限制性股票实际归属比例或同时进行岗位调整,离职员工所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将予以作废。基于此,公司于2021年7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按照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刘强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7月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

  (3)公司于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10日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截至2020年7月10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员工针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2020年7月1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0-028)。

  (4)2020年7月17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0年7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30)。

  (5)2020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并同意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5.00元/股调整为24.8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就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6)2021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4.80元/股调整为24.60元/股,并认为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部分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1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公司业绩目标至少均达到触发值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有23名激励对象2020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估结果为“良好”,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有7名激励对象2020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估结果为“及格”,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60%;有5名激励对象2020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估结果为“不及格”,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作废上述激励对象本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6.8136万股。此外,由于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0.9000万股。

  上述需要作废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7.7136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业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事项审议和表决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业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业务指南》《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688198   证券简称:佰仁医疗   公告编号:2021-030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43.8308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本次归属依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2020-2025年是公司快速发展的重要机遇期,人才是公司发展的保障,特别是核心员工的总体稳定对实现公司业务发展目标至关重要。为提高核心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其与公司利益一致性,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公司上市前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增资入股的方式进行股权激励,上市后于2020年通过限制性股票的方式进行股权激励。目前公司已进行股权激励的管理层及核心员工的人数达149人,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约为56.87%,覆盖公司管理层、关键岗位和重要岗位。本次归属是根据首次授予后激励对象2020年绩效考核情况予以确定,实际归属占当期授予的比例为86.24%,后续每期归属均将根据公司当期业绩完成情况和激励对象绩效考核情况确定。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284.12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9,600万股的2.96%。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54.12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2.65%,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9.44%;预留3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31%,预留部分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0.56%。

  (3)授予价格(调整后):24.60元/股,即满足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24.60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73人,预留授予52人。

  (5)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

  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一年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0-2024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A)若公司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之一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B)若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达到上述业绩考核触发值,但未均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值,则以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中业绩完成比例较低者确定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即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公司考核当年营业收入/考核当年营业收入目标值、公司考核当年净利润/考核当年净利润目标值之孰低值。

  (C)若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值,则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为100%。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按照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刘强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7月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

  (3)公司于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10日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截至2020年7月10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员工针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2020年7月1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0-028)。

  (4)2020年7月17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0年7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30)。

  (5)2020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并同意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5.00元/股调整为24.8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就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6)2021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4.80元/股调整为24.60元/股,并认为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部分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1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1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43.8308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66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登记相关事宜。

  (二)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7月17日,因此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一个归属期为2021年7月19日至2022年7月15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

  ■

  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73名,其中2人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获授的0.9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有23名激励对象2020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估结果为“良好”,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有7名激励对象2020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估结果为“及格”,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60%;有5名激励对象2020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估结果为“不及格”,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作废上述激励对象本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6.8136万股。

  上述需要作废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7.7136万股。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合计66名激励对象可归属43.8308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66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3.8308万股。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业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在归属期内实施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66名激励对象归属43.8308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业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0年7月17日

  (二)归属数量:43.8308万股

  (三)归属人数:66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24.60元/股(公司2020年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因此授予价格由24.80元/股调整为24.60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

  注: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若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四、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实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认为:除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5名激励对象因2020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估结果为“不及格”取消归属,本次拟归属的66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业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于公司2021年半年报披露后的次一交易日提交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公司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本次激励计划。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2、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归属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业务指南》《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条件已满足;本次归属的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与可归属的股票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业务指南》《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归属尚需在有关部门办理相关归属的手续。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三)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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