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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1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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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21-096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7月13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7月13日上午0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1年7月13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萧华先生主持会议。

  5、现场会议地点: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太平工业区公司办公楼二楼雅典学院会议室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85,278,323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09,776,390股的69.6180%。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74,601,399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09,776,390股的67.0125%。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股东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676,9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09,776,390股的2.6055%。

  4、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情况。

  参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676,924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09,776,390股的2.6055%。

  公司第二届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第二届高级管理人员、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萧华先生、霍荣铨先生、邓啟棠先生、张旗康先生、萧礼标先生、谭淑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萧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285,277,52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10,676,1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5%。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萧华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霍荣铨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285,234,6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7%;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10,633,2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08%。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霍荣铨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邓啟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285,277,52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10,676,1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5%。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邓啟棠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张旗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285,277,52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10,676,1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5%。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张旗康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选举萧礼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285,234,6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7%;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10,633,2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08%。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萧礼标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选举谭淑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285,277,52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10,676,1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5%。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谭淑萍女士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关天鹉先生、杨望成先生、饶平根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关天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285,277,52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10,676,1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5%。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关天鹉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杨望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285,277,52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10,676,1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5%。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杨望成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饶平根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285,277,52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10,676,1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5%。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饶平根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黄淑莲女士、严嘉媚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黄淑莲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285,277,52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10,676,1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5%。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黄淑莲女士当选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选举严嘉媚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285,234,6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7%;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10,633,2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08%。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严嘉媚女士当选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83,625,2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05%;反对1,653,0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7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9,023,8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5172%;反对1,653,0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48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283,668,1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356%;反对1,61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6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9,066,7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9189%;反对1,61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08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83,668,1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356%;反对1,61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6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9,066,7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9189%;反对1,61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08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石磊律师、周冲冲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21-097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股权激励》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针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即2020年12月22日至2021年6月22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2021年6月24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以下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3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同时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内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核查及其提交的说明,其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发生于知晓本次激励计划之前,其在自查期间的交易变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2、激励对象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2021年6月24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除上述核查对象外,另有33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

  经公司核查,上述33名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内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根据其提交的说明,称其上述股票交易基于本人对本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及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本人买卖期间未参与本激励计划的筹划、论证、决策工作,在本公司披露本激励计划前本人未知悉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本人泄露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本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本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上述股票交易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激励计划筹划、论证、决策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限定内幕信息人员的接触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信息泄漏的情形;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部分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通过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而不当得利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3、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个人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说明。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21-098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现场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13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后在公司办公楼二楼雅典学院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萧华先生主持会议。公司全体监事、拟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萧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萧华先生简历详见2021年6月23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霍荣铨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霍荣铨先生简历详见2021年6月23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萧华(主任委员)、霍荣铨、邓啟棠、张旗康、萧礼标、谭淑萍、杨望成、饶平根、关天鹉。

  (2)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杨望成(主任委员)、饶平根、萧礼标。

  (3)审计委员会:关天鹉(主任委员)、饶平根、张旗康。

  上述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2021年6月23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萧礼标先生为公司总裁(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萧礼标先生简历详见2021年7月14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7月14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刊载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经总裁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邓啟棠先生、刘一军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邓啟棠先生、刘一军先生简历详见2021年7月14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7月14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刊载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总裁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谭淑萍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谭淑萍女士简历详见2021年7月14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7月14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刊载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旗康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张旗康先生简历详见2021年7月14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7月14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刊载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并经全体与会董事充分协商,董事会同意聘任向田田女士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向田田女士简历详见2021年7月14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劵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宝玲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刘宝玲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刘宝玲女士简历详见2021年7月14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21-099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现场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13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后在公司办公楼二楼雅典学院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全体监事共同推举蔡莉莉女士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选举蔡莉莉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蔡莉莉女士简历详见2021年6月23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21-100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部分董事任期届满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萧华先生、霍荣铨先生、邓啟棠先生、张旗康先生、萧礼标先生、谭淑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关天鹉先生、杨望成先生、饶平根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上9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2021年6月23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2021年7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萧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霍荣铨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相同。

  上述人员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且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萧华(主任委员)、霍荣铨、邓啟棠、张旗康、萧礼标、谭淑萍、杨望成、饶平根、关天鹉。

  (2)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杨望成(主任委员)、饶平根、萧礼标。

  (3)审计委员会:关天鹉(主任委员)、饶平根、张旗康。

  上述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三、部分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陈峰先生任期届满离任,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及专门委员会委员。截至本公告日,陈峰先生通过佛山市美尔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1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2%。陈峰先生离任后,其所持股份将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作出的承诺进行管理。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环先生、程银春先生、吴建青先生任期届满离任,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专门委员会委员。截至本公告日,陈环先生、程银春先生、吴建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上述离任董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21-101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部分监事任期届满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黄淑莲女士、严嘉媚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2021年6月22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职工代表监事蔡莉莉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2021年6月23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及《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2021年7月13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蔡莉莉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相同。

  上述人员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

  二、部分监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周亚超先生任期届满离任,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监事。截至本公告日,周亚超先生通过佛山市美尔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8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周亚超先生离任后,其所持股份将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作出的承诺进行管理。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陈炳尧先生任期届满离任,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监事。截至本公告日,陈炳尧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上述离任监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及监事会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21-102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

  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萧礼标先生为公司总裁(总经理),聘任邓啟棠先生、刘一军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副总经理),聘任谭淑萍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聘任张旗康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向田田女士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聘任刘宝玲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上述人员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张旗康先生、刘宝玲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1、电话:0757-81896639

  2、传真:0757-81896639

  3、邮箱:monalisazqb@163.com

  4、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轻纺城工业园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4日

  附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一、总裁(总经理)萧礼标先生简历

  萧礼标: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吉林大学工业工程专业,研究生学历。主要工作经历:2004年6月至2011年6月,任佛山市南海锦绣华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6至2015年7月,历任广东蒙娜丽莎新型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2015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萧礼标先生通过佛山市美尔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42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5%。萧礼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的萧华先生为父子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萧礼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副总裁(副总经理)邓啟棠先生及刘一军先生简历

  1、邓啟棠:男,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中共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主要工作经历:1998年10月至2015年7月,任广东蒙娜丽莎新型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2015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党总支部书记。

  邓啟棠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截至本公告日,邓啟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9,087,6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54%;通过佛山市美尔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42,8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3%;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77%。邓啟棠先生与公司董事萧华先生、霍荣铨先生、张旗康先生为一致行动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邓啟棠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刘一军: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陕西科技大学材料学专业,博士学历,高级工程师(教授级)。主要工作经历:1998年10月至2015年7月,历任广东蒙娜丽莎新型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技术员、研发部经理、生产技术总经理、副总裁兼广东省(蒙娜丽莎)建筑陶瓷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主任;2015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裁兼广东省(蒙娜丽莎)建筑陶瓷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主任。

  截至本公告日,刘一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通过佛山市美尔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42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5%;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39%。刘一军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谭淑萍女士简历

  谭淑萍:女,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中山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主要工作经历:1980年10月至1993年12月,历任佛陶集团石湾人民瓷厂行政科员、会计、财务副经理;1994年1月至1997年8月,任兆峰陶瓷(佛山)有限公司财务经理;1997年8月至1998年10月任佛山市利玛贸易有限公司财务经理;1998年12月至2004年12月任佛山市鸿业陶瓷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5年1月至2015年6月,历任广东蒙娜丽莎新型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财务经理;2015年7月至2018年6月,任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2018年7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谭淑萍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通过佛山市美尔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9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6%。谭淑萍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谭淑萍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董事会秘书张旗康先生简历

  张旗康: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四川美术学院师范系绘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主要工作经历:1998年10月至2015年7月,历任广东蒙娜丽莎新型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生产技术副总经理、董事;2015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党总支部副书记。

  张旗康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截至本公告日,张旗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9,087,6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54%;通过佛山市美尔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42,8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3%;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77%。张旗康先生与公司董事萧华先生、霍荣铨先生、邓啟棠先生为一致行动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旗康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内审部负责人向田田女士简历

  向田田:女,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会计专业,本科学历。主要工作经历:2014年11月至2017年4月,在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任审计专员;2017年5月至2019年12月,任公司内审部主管;2020年1月至今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向田田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证券事务代表刘宝玲女士简历

  刘宝玲:女,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华南农业大学,金融学专业,本科学历。主要工作经历:2014年4月至2016年9月,在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证券事务助理;2016年10月至2018年3月,在佛山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任证券事务专员;2018年4月至2020年12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专员;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证券部主管。

  截至本公告日,刘宝玲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宝玲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21-103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任董事、监事认购可转换公司

  债券相关事项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召开了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了新一届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并重新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鉴于公司正在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新任独立董事杨望成、饶平根、关天鹉以及新任监事蔡莉莉、严嘉媚现就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认购及减持相关事项分别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不存在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计划或安排;

  2、本人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不存在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4、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人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包含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亦无任何股份减持计划或安排(如适用)。”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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