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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1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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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34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钢集团”)正在筹划与本公司相关的重大事项,拟由本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杭钢集团持有的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环保”)62.95%的股份、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保集团”)持有的浙江省环保集团象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山环保”)5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预计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目前,因交易各方对交易仅达成初步意向,有关事项尚不确定,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权益,保证信息披露公平,避免引起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有关规定,经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菲达环保,证券代码:600526)将于2021年7月14日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

  目前,相关各方正在积极磋商重大事项方案,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各项工作,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重组预案,并申请复牌。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为杭钢集团持有的紫光环保62.95%股份、环保集团持有的象山环保51.00%的股权。

  (一)紫光环保

  ■

  (二)象山环保

  ■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包括杭钢集团、环保集团,基本信息如下:

  (一)杭钢集团

  ■

  (二)环保集团

  ■

  四、交易方式

  公司拟通过向交易对方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标的资产。

  五、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正处于筹划阶段,交易各方目前尚未签署正式的交易协议,具体交易方案仍在商讨论证中,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通过审批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经公司董事长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停牌申请;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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